• 索 引 号: SM05107-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清公综〔2023〕2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8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公综〔2023〕24号
来源:清流公安局 时间:2023-04-29 11:05
 

各学校、派出所: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20241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将《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学习部署,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清流县委政法委员会清流县公安局清流县教育局

 

 

 

2023428


 

2023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及早发现、及时整改、有效化解、妥善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坚决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坚决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统一部署2023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委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2024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政府要为学校安全托底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抓好全县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全力打造内外结合、整体防控、科技助力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努力实现三个严防工作目标,即严防因校园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师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案事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防范能力提升,强化安防基础达标建设。

1.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保责任制,督促落实校长(园长)、班主任、保卫干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和考核考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每月对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规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检查工作情况要纳入校长、园长履职评价工作体系。

2.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将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以下简称《防范要求》),作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着力点,督促学校不断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水平。5月中旬,要通过培训会议、论坛等形式,组织各校园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及安全工作负责人开展一次培训,宣传、解读《防范要求》相关人防、物防、技防标准。5月底前,各校园要组织年段长、班主任、生指老师等安全工作人员及学校安保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防范要求》的解读培训活动,确保准确把握标准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并留下相应影像资料。6月底前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开展培训活动及相关人员掌握《防范要求》知识情况进行一次抽查。7月、8月,各校园要对照《防范要求》相关标准,逐项梳理,查缺补漏,做到全县各校均能达到标准要求。9月初开学工作检查中将《防范要求》相关标准再次作为对各校检查重点内容,进一步督促落实整改。9月底前,各校各园要对照《防范要求》相关标准,逐项梳理,查缺补漏,并将自查情况、隐患查改情况报同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10月底前,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核验,对未达标的学校要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推动尽快达标,并逐级上报安全评估达标情况、隐患查改情况。11月底前,市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组织对完成达标建设的学校开展抽查复核。

(二)聚焦安防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结合校园安防达标建设,对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机构设置、保卫力量配备、防护器材装备、安防设施建设、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每月检查。要重点加强对乡镇、农村偏远地区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督检查,真正排查发现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列名挂账、督促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一盯到底,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加强防护。6月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一次全市安防基础检查。9月份,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检查。

4.政法委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校园周边治安隐患、交通乱点等不安全因素的滚动排查,及时查处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10月,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校园周边大检查活动。

(三)聚焦源头摸排管控,强化涉校风险防范化解。

5.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深入学校、家庭,认真排查发现教职员工内部、家校之间、学生之间、学校与校外人员之间矛盾纠纷各校要建立矛盾纠纷问题台账,定责任人、定时限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协同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校闹联动整治等工作,努力把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严防引发重大敏感案事件,严防相关风险向社会稳定、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特别是针对学生欺凌行为,各校园要在5前设置线索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早发现、早处置欺凌苗头。

6.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逐一摸排校园及周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刑满释放、吸毒人员、涉访滋事等重点人员以及性格偏执、生活失意师生员工,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重点关注和动态管控,并严格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严防有暴力倾向人员流入社会造成现实危害。

7.公安机关要每学期开学初指导协助学校幼儿园对教职员工、保安员开展身份信息核查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在逃人员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依法处理。

(四)聚焦主动预防预警,强化线上线下巡查巡控

8.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持续优化完善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时发现、高效处置各类涉校报警求助,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要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视频巡查和实地督察,加强对护学岗”“高峰勤务落实情况的抽查检查。

9.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配合网信等部门加强网络舆情巡查监测、网络不良信息清理,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学生身心健康或引发涉校案事件、事故的风险隐患要迅速核查;对中小学生常用的短视频、游戏等易沉迷的应用程序要强化监管措施;对有现实风险的,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建议或安全警示、提示,推动问题前端解决,确保预警在早、处置在小。

(五)聚焦学生实际需求,强化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10.公安机关要结合开学、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警营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指导学校每月组织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三反三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配合开展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载体,加强三反三防等学生安全防范常识视频宣传片推送,指导学校发动学生家长关注福建警方等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引导家长加强学生防范教育,形成警校家宣教合力。12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校园欺凌明察暗访活动,并设立举报箱,全面掌握各校园欺凌相关线索。

11.教育部门要对春季开学以来本地涉校涉生案件以及学生坠楼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深入分析,逐起开展复盘检视,全面对照梳理在学生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学校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强化医疗机构专业支持,督促学校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干预制度,加强家校沟通和学生日常监督,加强对沉迷网络、心态失衡学生的心理矫正工作,对留守、单亲、丧亲等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性侵等情况和有自杀企图的学生,及时摸排掌握心理异常学生名单,加强重点帮扶和心理疏导,培养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一代新人。

(六)聚焦涉生突出问题,强化涉生违法犯罪打击。

12.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校涉生警情接处警微预案,对涉校涉生警情要快速反应、规范处置。对涉生违法犯罪要坚持重拳出击、果断亮剑,对伤害学生儿童恶性案件要零容忍,做到快侦快破,依法严惩,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对重大案件,要分级挂牌督办。在办理涉校案事件工作中,要加强与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向社会正面发声,避免引发舆情炒作造成工作被动。

13.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从源头遏制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要建立督促考核、倒查追责机制,对学生非正常死亡、校园欺凌、性侵等事件高发的地方和学校,要倒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责任未落实、措施未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启动问责机制。对涉生性侵案件,属地公安机关要向受害学生所在学校就加强线索发现、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发出公安建议函,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14.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进一步健全涉校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充分设想可能发生的各类涉校突发情况,对暴力伤害学生案件、校内恶性案件、校园欺凌事件、学生自杀事件以及涉生敏感舆情,分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责任和处置程序,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并按照三同步要求稳妥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抓紧组织部署。各学校、派出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工作。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社会稳定领域风险交织叠加,容易引发不稳定事端。尤其是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社会流动性增加,公共安全形势面临反弹压力,涉校涉生案事件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增加。要清醒认识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台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部署推进落实校园安保各项措施,全力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二)强化协同发力,抓实部门联动。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方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主动防范风险能力水平。要紧盯突出隐患风险,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一抓到底、动态清零。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和重视关心,积极推动将校园安全重大事项纳入党政工程,着力推动解决好制约校园安全长远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

(三)压实工作责任,抓严督查问责。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发挥好平安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属地、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和学校四方责任,特别是要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保责任制。要完善两单一建议书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短板问题清单和矛盾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销号,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发出建议书督促整改到位。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源头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地方和部门,以及检查中发现三年行动计划和达标建设实际完成情况与上报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推动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名义通报约谈,严肃倒查问责,确保校园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开展多部门联合督查,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注重工作创新,抓好典型引领。政法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固化完善。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校园安防智能化建设,培育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典型,构建并固化内外结合、整体防控、科技助力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校园安防智慧化管理水平。要积极协调主流新闻媒体,及时跟进、全面宣传报道我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举措和成效,全力打造校园安全清流名片

各部门于每月26日前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上报各自上级部门,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及时碰头汇总后归口上报2024115日前,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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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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