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19-13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清交建〔2023〕5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25
关于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季度养护管理及
“四好农村路”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顺联养护公司:
2023年10月,交通运输局组织了县路长办、局养护中心、安监股等有关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开展第三季度日常养护管理、安全管理、乡级路长制工作、乡村道专管员巡查等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与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日常养护外业检查考核
(一)顺联公司县道检查情况
1.巫河线:K4+700处溜方未及时清理,水沟堵塞;
K18+870高坂路段右侧路肩未割草,藤蔓植被遍布路肩;
K63+060右侧路肩清理杂草不到位;
K63+070处右侧路肩高肩。
K14+650处右侧路肩高肩。
2.嵩灵线:K34+600-K34+700段边坡割草不到位;
K50+400-K50+500左侧路肩割草不到位。
3.余李线:K44+300涵洞进口割草不到位;
K55+000段路面坑槽未处理,无安全警示标志。
K59+800右侧路肩割草不到位,水沟未清理。
4.溪燕线:K67+400处波形护栏板被拆随意丢至路肩,养护管理及维护不到位。
(二)各乡镇检查情况
乡镇总体情况:本季度日常养护外业较好的有嵩口、余朋等乡镇,主要体现在路容路貌美观、交通标志齐全、路面整洁、安全设施完好、路肩边坡割草平顺干净、桥涵排水顺畅,如余朋乡蛟新线、余沙线,嵩口镇围田线,田源乡范白线等。部分乡镇养护单位养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养护监管及辖区内农村公路巡查不到位(巡查频率不满每月四次标准)、外业养护管理不到位的乡镇有灵地镇、赖坊镇、龙津镇。具体体现在:
(1)路面保洁方面。部分乡镇线路路面保洁不到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通行,如赖坊镇官背线K0+880处。部分线路存在路面积水未排除,影响车辆行人安全通行,如龙津镇城峰线(1处)、灵地镇姚步线(3处)等。
(2)路基日常维护方面。
部分乡镇线路路肩、边坡割草不到位、杂草随意丢弃,未按养护要求集中收纳处置,如里田乡廖东线(1处),龙津镇城峰线(全段)、大小线(全段),温郊溪燕线(1处)、太梧线(全段),赖坊镇姚苏线(全段),长校镇高黄线(2处),嵩溪镇嵩国线(1处),林畲镇林莒线(1处)、岭谢线(全段),灵地镇高黄线(全段)、姚步线(2处),李家乡李古线(1处)、早吴线(1处)、长中线(1处),沙芜乡蛟新线(2处);边沟淤积堵塞,如沙芜乡蛟新线K0+900-K1+000处,里田乡廖蛇线(1处),龙津镇城峰线(1处),赖坊镇余李线K41+030右侧水沟、姚苏线(全段)等。路肩高肩不平整,如李家乡李古线、早吴线路肩高肩,局部土路肩雨水冲沟及时回填,可能影响路面安全通行及耐久性。
(3)桥涵方面
部分乡镇路线涵洞进出水口淤塞、杂草未清理,影响排水泄洪,如赖坊镇余李线K41+030处涵洞等。
(4)交通设施方面
部分乡镇路线路长公示牌、公里牌、警示标志维护不到位,如嵩溪镇嵩国线标志牌倾斜一处,李家乡长中线、中上线(多处),灵地镇姚步线2处。请各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加强安全设施维护管理,及时组织修复倾斜受损的交通设施,保持标志完整齐全规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养护内业资料检查情况
养护资料收集归档不及时、不齐全的有:里田乡季度小结、巡查记录不规范,龙津镇缺少整改前后图、巡查记录不规范、内业不完善有缺失(缺少小结和自查表),林畲镇内业只有小结其他资料空档,灵地镇内业流于形式与外业不相符等。
三、路长制工作及“路掌通”app运行管理情况
1、乡级路长制工作。
部分乡镇路长工作机制及管理落实不够,人员管理缺位,工作成效不明显,乡村道专管员履职尽责不到位,不重视每周(或每月)的农村公路线路、桥梁、隧道的巡查,路长制工作考核不满足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乡村道专管员考评:得分较好的乡镇有嵩溪镇、嵩口镇、李家乡、田源乡等;得分较差的乡镇有龙津镇(7月34.5分、8月31.9分、9月43.9分),林畲镇(7月15分、8月15分、9月15.8分)。
2、乡村道专管员巡查工作。部分乡镇事件上报率和处置率差,有的上报后未实现闭环管理,导致路掌通APP软件运行管理得分低,影响全县在市级的名次,有的乡镇如林畲镇连续数月均未能按省、市、县要求落实“路掌通”及乡村道专管员工作。第三季度专管员道路巡查、事件上报及事件处置和桥隧签到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1)道路巡查
完成较差的乡镇有:7月林畲镇、龙津镇、长校镇;8月林畲镇、龙津镇;9月林畲镇。
(2)事件上报及处置
事件上报较差的乡镇有:7月里田乡、林畲镇;8月林畲镇;9月林畲镇。
(3)桥隧签到
签到较差的乡镇有:7月林畲镇、龙津镇、温郊乡;8月林畲镇、龙津镇、温郊乡;9月林畲镇、龙津镇、温郊乡。
请各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顺联公司养护责任单位及各乡级路长办,针对上述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对照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乡级路长制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严格按上级路长制文件要求认真地开展工作,夯实基层路长制工作,认真履行乡村道专管员巡查及农村公路基层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各乡(镇)及县道养护责任单位要加强辖区道路安全巡查,加强桥涵边沟等排水设施维护,及时疏浚、清理杂物,重视路肩高肩整修,确保路基桥涵排水顺畅。各养护责任单位要始终贯彻“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农村公路安全与畅通。
2.各、乡(镇)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养护管理及路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夯实管理责任,并进一步加强爱路护路宣传,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示范路”创建工作。严格按《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养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养护管理及路长制工作,切实地把农村公路养护好、管理好、运营好。
请各养护责任单位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地进行整改,务必于2023年11月3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书面材料盖章反馈我局,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与畅通。
特此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