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嵩溪镇伍家坊江上至黄柏洋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嵩政〔2021〕3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为完善清流县公路网, 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嵩溪镇伍家坊江上至黄柏洋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104-350423-04-01-154109)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嵩溪镇伍家坊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清流县嵩溪镇伍家坊江上至黄柏洋公路工程,起点于伍家坊江上与乡道Y015嵩国线平交,终于黄柏洋与村道C004下黄线平交,路线长2.277公里、宽4.5米,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采用混凝土路面。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1.2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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