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口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嵩口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月1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嵩口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一)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委监督落实,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监督”工作要求,对照巡察反馈的52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嵩口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准备阶段、全面整改阶段、巩固完善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时时跟进整改进度,确保各个整改环节序时推进。并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对照检查,开诚布公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凝聚共识和勇于自我革命的良好效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负责整改工作,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党委书记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先后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巡察整改专题班子会等会议共计7次,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5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针对整改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16人次,及时予以纠正,全方位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三)落细落实,长治长效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及各班子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更新完善相关制度,组织镇村干部逐个逐条对照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规范化管理力度,引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同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干部绩效考评、村级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组织分管领导、各部门站所不定期对整改完成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标工作要求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有偏差。
(1)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推动沧龙村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沧龙“水乡渔村”引进嵩口乡贤创办的专业户外研学团队,已签订5年的租赁合同,采取“支部+公司+农户”模式,将餐饮、民宿等租赁给研学团队经营,预计连续五年增加沧龙村村财收入共45万元,同时结合“五联五新”跨村联建党建模式,扎实推进产业联营,利用渔村集市开展联村农特产品销售,助力村财村民双增收。二是强化“一村一策”精准指导。通过驻村夜访、近邻恳谈会等方式,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一线调度,召开“我为发展献良策”意见征集座谈会13场次,收集发展意见建议40条。重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用好用足高赖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促进乡村振兴多点开花。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党政班子会,结合全县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精神,对全镇乡村振兴工作作部署强调。提前谋划乡村振兴项目,2024年计划投入1500万元用于镇区主街道白改黑等项目,实施增发国债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推进闽江干流防洪工程(嵩口段)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2)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韧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年度复核和定期核查进行动态调整,围埔村村民已于2023年5月通过核查享受低保。二是范元村、大元村豆腐皮加工作坊均已在沙县挂网招标;由高坑村村委会积极对接寻找10余亩花卉大棚意向承租方。三是组织劳保所干部重新核查5户失地农民申报情况,明确申报条件,其中高赖村5户因无法提供土地承包证、未达到失地农民申报标准等原因无法申报,我镇已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解释工作。
(3)关于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跟进问题销号。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党政班子会,确定对沧龙村庄规划服务方案进行调整,现已进入村规入库程序,准备进行用地报批。邱寨休闲广场经上级核实处置已消除违法占地问题,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市级已通过审核。范元养猪场涉及林地生态保护红线,无法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经上级部门同意已进行基本农田的调出及采取进出平衡的方式进行整改。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先后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20宗,审批占地面积2230平方米,建筑面积5291.68平方米,2023年发现乱占耕地建房1起,已拆除复耕。三是推进撂荒地整治。组织镇村工作人员逐户逐地块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摸排登记,先后完成高赖大坑复垦种植水稻40亩、围埔村、嵩口村、高赖村退塘还粮面积共计64亩;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资金,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镇农业服务中心通过召开农技员工作联席会、驻村工作例会、组织包村干部入户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圩日摆摊宣传悬挂宣传横幅15条,张贴宣传标语120张。五是夯实农业基础。2023嵩口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涉及沧龙、围埔、范元,面积达3500亩;已争取实施2024年增发国债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六是组织宣传培训。组织农技员培训会2场次,向其传达最新的惠农政策以及相应的补贴条件,并以“基层农技人员+包村干部+村干部”形成助农网格体系,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帮助农户答疑解惑。
2. 产业发展短板明显。
(1)关于工业发展驱动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科学谋划项目,2023年谋划10亿元以上项目3个,谋划国债项目6个。二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招商活动2次,亲自洽谈推进项目4个,成功引进项目2个。三是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以商招商、乡贤“牵线搭桥”等方式,成功引进清流鑫升源氟石膏新型建材生产项目、三明市咏生泉食品有限公司。
(2)关于特色农业产业规模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利用全镇3.13万亩林下经济林地面积,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示范带动,扩大岗梅、仿野生灵芝等优势产业种植规模。全面落实我县油茶“三年行动”任务目标,在全镇现有油茶5500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油茶种植规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等专项资金,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苗木、蜜雪梨等特色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二是依托国家级渔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在“养殖、管理、销售、精深加工、农旅融合”上探索产业发展新路径,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品牌效应,计划在辖区培育打造清流溪鱼馆10家。同时,着力提升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化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通过邀请当地的养殖大户、县畜牧水产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等能人开办养殖技术交流会2场。
(3)关于乡村旅游产业相对散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成功向上申报县级非遗项目1个,具体为高坑村江礼公庙信俗非遗。二是采取“支部+公司+农户”模式,发包租赁农旅融合基地,主动对接嵩口乡贤创办的专业户外研学团队,将原自主运营模式转化为专业团队社会化运营模式,承包“水乡渔村”农旅融合基地,租期5年,预计连续五年增加村财收入共45万元。研学基地新增射击馆、真人cs、儿童滑索、草船借箭、夜场电影等项目,打造旅游新热点,不断丰富农旅融合内涵,为沧龙旅游发展增后劲,国庆至今吸引人流6500余人。三是沧龙户外研学团队与龙津峡游船、天芳悦潭洽谈,规划嵩口一日游路线,目前接待3批游客,路线正在进一步优化推介。
3.乡村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集镇供水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目前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嵩口段)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实地复核,建成后将着力提高集镇供水保障水平。二是我镇分别于2023年8月、2023年11月组织各村自来水管水员开展培训2场次,进一步强化各村管水员管理能力。
(2)关于日常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氨厂污染地块场外监测邀标事宜,现已与县生态环境局建造监测井,定期对氨厂污染地块开展检测。二是已组建1支生态综合管护队,加强各乡村(居)网格员巡查力度,依托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督系统和福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平台进行日常巡查工作。三是结合基层小微全力监督平台工作收集村民举报情况,第一时间处理环保问题,2024年1月15日联合镇河长办处置1起因龙元萤石矿厂弃渣堆挡墙损坏造成的河流污染,已要求企业加快修补进度,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关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管理责任。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嵩口镇环保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挂包村企日常巡查,重点排查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情况,避免今后出现污水治理设施建而不管的情况,第一时间排除生态环境保护苗头性问题。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协助县城投有序推进嵩口镇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项目,先后协调处置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矛盾纠纷及诉求问题3件,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
4.乡村治理有待加强和改进。
(1)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联合镇派出所针对敏感时段,重点区域制定巡查计划,并组织各村加强治安案件的宣传及开展各村关于治安案件的通报,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2023年辖区内人身伤害案件、侵财类案件同比下降16%。一是加大国家防诈APP推广力度,由镇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下沉一线“面对面”“一对一”向村民群众讲解演示APP的功能作用,手把手协助部分对手机操作不熟悉的中老年人安装注册软件,指导APP的正确使用方法,着力解决好群众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APP正确安装、规范使用。二是坚持“线下+线上”同步宣传推广,线下充分利用圩日摆摊,入户宣传、LED屏、横幅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上通过微信朋友圈、明心通网格微信群等途径,不定时发布和更新警情提示,更新典型案例及防范知识,并邀请县电视台制作反诈视频,以点带面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面。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宣传教育10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动线上反诈宣传3000余次,转发微信群100余个,覆盖人数6000余人。
(2)关于惠民政策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即组织开展核查。经核实,梓材村低保户的儿子及和元村低保户的儿子均已就业,2023年10月份已发取消低保通知书给予梓材低保户的儿子,11月取消低保;2023年8月已取消和元村低保户的儿子的低保。二是加强人员动态调整。已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7名人员进行核减,并组织各村库区联络员对本村的判刑移民人员进行摸排,及时做好动态调整。
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同时按照县委宣传部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重要内容。二是对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材料进行逐一把关,及时查缺补漏,确保规范撰写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2)关于部分政治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辖区内13个村居宣传阵地建设管理,督促相关村党支部做好阵地建设管理工作,13个村居上墙制度有不规范的地方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开展交叉检查。采取抽调26名党务工作人员、支部互查的方式开展党建督查13场次,促进党务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形成互学互督互促的氛围。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村两委干部全员培训、档案业务培训、“书记沙龙”活动3场,强化对外宣传工作审核力度和党建材料把关,严防表述错误及发布不实等问题。
(3)关于宣传阵地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即进行更新修正。已完成沧龙、围埔、和元、大元、邱寨、高坑村等6个党支部上墙内容整改。二是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由镇宣传室对镇里各科室、部门推送的美篇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巡察以来已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先后发布美篇等宣传信息27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2月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全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部署2024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各村居包村领导到所挂13个村居上党课已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党员的纪律意识。三是巡察问题反馈以来,我镇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召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暨一季一警示教育会3场,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四是我镇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度,我镇共开展谈心谈话80余人次。
(2)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截止2023年12月,镇纪委督促各村居全面梳理更新政治生态,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13份;并协助镇党委撰写了嵩口镇2023年度政治生态分析自查自评报告。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计划2024年完成嵩口镇孝廉文化阵地建设。
(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镇纪委协助镇党委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认真开展“两个责任”谈话。2023年度,班子成员共计开展“两个责任”谈话171人次。
(4)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有遗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至12月,镇纪委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发现廉政风险点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镇纪委已对一名干部有关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记过处分。三是镇纪委对一名干部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函询处置,目前已经办结,相关违规收入已经退回镇人民政府账户中。
2.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履行协助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聚焦主责主业、建强队伍、小微权力、精准执纪等方面内容,全面梳理分析我镇政治生态,2023年12月已协助镇党委撰写了本年度政治生态建设的自查自评报告。
(2)关于落实下沉监督“六个一”工作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扎实推进我镇监督工作,通过“六个一”工作法,开展基层监督,2023年我镇共发现问题56个,提出工作建议和通报数8次,基本实现立行立改。
(3)关于个别村级纪检委员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召开村级纪检委员例会12次,召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推进会3次,不断提升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2023年通过村级纪检委员走访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9个,目前相关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
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
(1)关于违规发放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重新对2018年以来“一案一补”调解情况进行梳理,确定每一名调解员、协警每年调解案件数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发放标准,确定实际违规超标准发放金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退,截至目前,已清退金额6250元。二是组织辖区司法所、综治干部学习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相关文件,进一步吃透文件精神。三是严格依照文件规定,认真梳理确定“一案一补”发放情况,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2023年“一案一补”补助资金发放事宜。
(2)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制作缴款通知单,及时通知缴款人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资金,截至目前,已追回超标准发放金额22906.44元。二是全面核查干部违规报销事项,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乡镇农技人员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计划的通知》(闽农综明〔2016〕72号)文件及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确认,该干部学习费用(学费、差旅费)按省农业厅文件规定从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
4.镇级财务监管不力。
(1)关于对投资兴建的镇自来水厂长期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已与自来水厂和相关知情人员进行沟通,理清其中的权责关系,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自来水维护、修缮、管理等工作。二是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及时与自来水厂进行协商,收回自来水厂的经营权利,全面规范我镇自来水的管理运营。
(2)关于自聘人员管理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2018年以来未经审批新增的自聘人员及时规范,辞退食堂管理人员及电工,1名三支一扶期满转自聘人员已于2023年7月事业招考至县交通局;1名志愿者期满转自聘干部已按相关程序经上级部门报备审批聘为反邪教协理员。二是梳理超标准发放金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制作缴款通知单,及时通知缴款人退回违规发放的资金,截至目前,已追回超标准发放金额152878元,并长期追缴整改。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镇分管领导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场次,同时镇纪委及内审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对每月账目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镇政府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城管中队车辆维修填制维修审批单,对无正规发票单据不予报销,加强现金管理,注明详细收支明细。
5.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
(1)关于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经催收,已收回违规发放非村主干燃油、电话费补贴及绩效121220元。二是已收回一名村干部参加“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以误工补贴名义,多报销260元。
(2)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6月收回高坑村超合同约定多占用原省道307线弃土场地块2.94亩;通过电话沟通、下发催缴通知单等方式,督促嵩口村一名村民及时上缴村集体承包租金,同时由嵩口镇纪委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嵩口村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穷尽一切方式追回其有关租金;高坑村原村干部占用村集体土地2.4亩种植茶树问题已与其本人协商以清苗补偿方式处置,目前该地块已由村集体收回。二是深入运用"一群一平台",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培训,加强镇村联动,配备镇级联络员,督促各村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截至2023年12月底,已进行村务党务公开1646次,平台直播115次,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关于村企合作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入股企业情况,镇村两级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经咨询律师,5个村于2023年8月23日与企业签订动产质押保证合同,动产质押保证人为两位股东。于2023年11月3日,向企业送达到期还款的预通知函。5个村均于2023年12月8日前收到企业分红款。同时,5个村均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5月23日发放催款通知单,开展本金催缴工作,同时法院立案庭于2024年7月20日已受理5个村起诉材料待立案开庭。二是大元村已于2023年12月10日收回入股企业本金35万元及5.7万元利息,已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继续入股企业20万元;范元村于2023年10月13日收回入股企业25万元本金,于2024年2月3日收回入股企业利息3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对2名村干部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三是加强管理培训。2023年7月11日开展村两委培训,邀请县委巡察办干部对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作专题培训,镇经管站作“三资”管理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和财务管理。
(4)关于村集体收益未足额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经核实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租赁有围埔村、范元村、高赖村、邱寨村、高坑村,以上应收租金、承包款等各项收益合计共计17.9912万元,截止8月底,已追回159506元,将继续抓好追缴工作。
(5)关于村办企业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将旅游公司租赁给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并交接。二是由镇经管站督促指导村书记和报账员全面清梳理沧龙村往来款项,摸清往来款项的底细,查清楚来龙去脉,对往来款逐笔地核实、分类,及时做好冲账核销。截至目前,共梳理核销往来款项14笔共计33547元。三是对村干部违规报销及领取报酬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违规部分及时督促村干部清退,对佐证材料不齐部分及时督促补齐相关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截至目前,到福州参加渔博会报销的1720元差旅费已清退,旅游公司购买花草种子报销的1650元已补齐相关购买发票,另外由旅游公司转入个人账户的3060元为单位团建到个人经营农家乐用餐的费用;经梳理确定,三位村干部违规领取的劳务报酬与误工补贴共计2080元,已完成清退。四是规范财务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针对用公款支付本应由聘用人员个人缴交的个人养老保险费200元,已沟通退回。五是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由镇分管领导对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已退回违规套取项目资金。二是严肃追责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于2024年6月12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6月1日对时任相关村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强化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项目申报、建设、资金管理的业务培训,强化规矩意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6.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1)关于项目资料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培训。我镇于2023年7月分别对镇村干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实施。二是规范项目管理内页。已组织镇项目办、水利站、库区办、乡村振兴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各自领域工程项目资料进行自查自纠,完善项目资料归档整理。
(2)关于执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文件学习。我镇于2023年7月分别对镇村干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实施。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党政班子会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指定专门分管领导负责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协助负责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力量。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未及时纠正违规挂靠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乡村振兴项目要素表》联合镇纪委和项目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已完成项目及正在实施项目涉及的相关企业资质进行核查梳理,目前未发现存在违规挂靠行为等问题。二是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对接,商讨后续处置方案。
(4)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6月发放追缴通知书,截至目前,嵩口镇累计追缴马排村马排、马新组自来水提升工程等9个项目共计51289.75元,其中沧龙水乡渔村绿野丛林趣味文旅建设项目尚有35128元质保金未付,将从中抵扣多计工程款2.18万元;嵩口镇沧龙村等5个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下浮率结算系工程项目资料编制错误,工程款尚有30%未拨付,现已将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修正,未造成工程款多支付问题。二是于2023年7月分别对镇村干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实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未发挥。
(1)关于随意研究变更合同约定条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由镇党政办提前收集好党政班子会议题,并按照学习教育、项目建设、组织人事、社会稳定等方面,对上会议程提前进行分类,并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至镇纪委审核,会前充分沟通,目前未出现重复研究同一事项的情况。
(2)关于同一事项决策前后矛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2020年11月2日再次召开镇党政班子会重复研究9月16日及10月28日已通过的5个村入股企业增收村财事项,系各村未提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企合作事项进行研究,因而返回各村征求意见,若各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则不再召开党政班子会研究。二是已由镇党政办提前收集好党政班子会议题,并按照学习教育、项目建设、组织人事、社会稳定等方面,对上会议程提前进行分类,并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至镇纪委审核,会前充分沟通,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班子会议记录,对党委班子会议作出的决议坚决执行,把好工作动向,由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工作落实。
(3)关于落实村级目标管理考评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排查催缴。对立新村两委干部2021年度业绩考核奖领取明细开展排查和催缴,其中在任村干部需退缴的8100元已全部收回,原主干需退缴5000元已追缴到位,原党支部书记6000元从其未发放的2022年度业绩考核奖中已抵扣到位,涉及非现任村两委干部3300元持续追缴。二是细化考核标准。制定2023年度村居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考核内容、方式及流程,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1)关于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已撤销林业站党支部,原支部党员归入政府机关党支部管理,共同开展组织生活。全面梳理非公联合党支部党员档案和党员所在地,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进一步规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强化督促指导。深入各支部开展党建督查4场次,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12场,采取抽调26名党务工作人员、支部互查的方式开展年终党建督查13场次,促进党务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对各支部党建情况及时通报督促。结合主题教育,深入非公企业党支部重点指导党建内页规范和组织生活开展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指导。2023年12月22日召开组织工作例会,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二是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成立党建指导员工作队伍,由班子成员、党建指导员下沉各支部联系督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7月11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各阶段基本流程、程序环节、时间节点、人员责任以及入党材料的规范填写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4)关于“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各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明确“四议两公开”工作主要内容和工作流程。二是强化督促跟进。深入运用"一群一平台",开展“小微权力监督”培训,加强镇村联动,配备镇级联络员,督促各村开展“四议两公开”。截至2023年年底,嵩口镇共建立17个监督群,进群人数3900余人,村务党务公开1646次,平台直播115次。
3.干部选育管用存在不足。
(1)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3名股级干部。
(2)关于后备干部培育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人才储备培养,积极摸排在外优秀人才,截至目前,已摸排出各村居优秀毕业大学生15人、嵩口籍在外优秀乡贤47人,退休乡贤19人。将3名“双百人才”后备干部发展为预备党员,为村级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3)关于干部管理偏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督查走访。镇纪委、组织室联合开展村干部值班坐班督查,进一步提升干部值班坐班自觉性。二是由镇纪委对大元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嵩口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退缴多领取的补贴1080元,不予发放2023年务工补贴和村级绩效考核奖。三是由镇党委书记对一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4.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个别镇村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作为不够。
(1)关于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镇村两级与管委会多次协调,经核实,该项目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项后已建设完工项目,自建成以来,镇村干部持续跟踪,目前未影响农户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等问题,我镇将加强日常巡查,若存在苗头问题,将第一时间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对接。
(2)关于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高赖村下车组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已完工;寨头组亮化项目已对接库区移民项目,项目已完成设计,在招标阶段。二是马排村通过上级拨付抗旱应急资金0.9万元以及自筹资金0.6万元,用于推进塘州口抽水灌溉电杆架设线路及水利维修,2023年5月已完成4个电线杆架线和水管铺设工作,进一步保障塘州组村民灌溉用水。
(3)关于假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着力提升村书记谋划村财能力,结合主题教育和“清雁竞飞”擂台比武,开展“书记沙龙聊发展”等活动2场次,召开“我为发展献良策”意见征集座谈会13场次,围绕产业发展、民生事业、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谈感受、聊问题、讲方法,收集意见建议40条。二是统筹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联合5个村积极发展物业经济,通过购买、出租店面等方式,稳定增加村财收入。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高赖村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23日与施工方联系,催缴借用水管材料费用。二是加大对该项目拨付进度款情况进行梳理,发现高赖村自来水项目尾款尚未支付,若施工方未主动上缴,38803.4元的材料款将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进行抵扣。三是加强对其他项目的管理,对各村(居)类似情况进行摸排,并督促各村(居)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2.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应收及暂付款项进行清理,对账上呆账、死账、错账进行梳理,对未清理的往来款进行分类归集,细化清理举措,区别采取不同清理方法,促进往来款项应清尽清。应收款项调整39笔,调整金额2545.94万元;应付账款调整27笔,调整金额527.17万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嵩口镇期间,共向嵩口镇移交信访件3件,问题线索2件。嵩口镇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5件,给予5人作出处理,其中记过处分1人,组织处理4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和未正确履行公务加油卡保管和使用职责,对嵩口镇社会综合治理大队负责人王宗德予以记过处分,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二)组织处理情况
1.因其违反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对嵩口镇大元村党支部委员邓世元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退缴多领取补贴。
2.因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对嵩口镇社会综合治理大队队员王斌予以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退缴违规所得。
3.因未在项目设计上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对嵩口镇大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志彭和村委会副主任张永求予以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整改工作未完成或基本完成情况
1.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2018年以来累计未按规定发放“一案一补”补助2.04万元,集中整改期间,已清退金额6250元,其余资金已多次发函并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资金,但大部分涉及人员已离职。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催缴力度,组织镇村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做通相关人员思想工作,争取年底前清退到位。
2.关于镇级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集中整改期间,我镇多次与自来水厂负责人沟通,但因历史原因,暂未达成分红方案。下一步,我镇将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与自来水厂沟通协商,收回自来水厂的经营权,全面规范我镇自来水的管理运营。对自聘人员超标准发放但目前还未清退到位的9.0008万元,皆与相关人员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督促相关人员按协议要求,每月足额退缴违规领取资金。
3.关于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各村超范围发放非村主干燃油补贴、电话补贴、村民小组长等非村两委干部的年终绩效,所有在职干部均已清退到位,剩余8.338万元未清退,镇村已多次发函并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资金,但大部分涉及人员已离职,沟通联系有难度。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催缴力度,组织镇村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做通相关人员思想工作,争取年底前清退到位。针对村集体收益未及时足额收取的问题,镇村两级已通过发函、电话、面谈等方式,收回欠缴村级资金15.9506万元,目前,还有嵩口村村民欠缴租金、范元村花卉大棚租金和高赖村房屋出租资金未收回。嵩口村村民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村里申请延期还款;花卉大棚租户因个人双腿意外骨折、母亲重病家庭负担重暂无还款能力,向镇村申请延期还款;高赖村租户因项目工程款未拨付到位,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延期支付租金。下一步,我镇将督促嵩口村村民尽快缴清欠缴租金,结合实际与范元村租户签订还款协议,加强与高赖村租户的沟通,督促足额上缴租金,争取年底前收缴到位。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及要求
1.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持续夯实理论武装。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抓好巡察整改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压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格执行整改问责机制,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3.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切实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嵩口镇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705811;通信地址:清流县嵩口镇解放街86号,邮政编码:365307;电子邮箱:skzf123@163.com。
中共清流县嵩口镇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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