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8-12 08:30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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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1月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4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2023年4月20日,收到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张是强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成立了中共清流县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是强任组长,党组成员王劲松任副组长,党组成员朱建光、王丽萍、李国辉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组成。同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带领党组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以上率下,全面推进。2023年5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从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局长张是强同志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听取各股室(中心)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对整改措施的制定进行逐条指导,对推进落实中存在问题困难和下一步整改思路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根源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巡察反馈问题拟处理干部情况,牵头提出处理意见,多方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促使干部正确直面、放下包袱,更好地开展工作;对涉及分管的领导干部处理上,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认认真真开展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等;对整改过程涉及的难点堵点问题,能够主动介入,认真梳理问题始末,细化整改举措,抓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在集中整改阶段解决突出问题,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三)瞄准长效建章立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党组书记、局长张是强同志牵头制定《中共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管理办法》,更新《人社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公务接待、出借资金、公务用车、公务用茶等管理内容,并组织各股室(中心)负责人集中讨论学习,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制度机制保证。把接受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检验工作、改进方法、推动发展的重要机会,明确整改不仅要有“当下改”的举措,还要有“长久立”的机制,强化执行,推动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未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加大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力度,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13次,其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对人社工作的内容进行专题研讨2次。2023年7月5日,局党组书记以《学思践悟强党性 立足岗位建新功》为题,为全局党员上“七一”专题党课。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2月,采取邮政信函向127家重点用工企业推送人社惠企惠民政策,并常态化使用微信、美篇、下企入户等方式推送宣传各项人社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大数据收集,实现2022年度城镇新增就业429人,完成任务102.14%,失业人员再就业149人,完成任务99.3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6人,完成任务295%,较上年度有较大提高。2023年6月,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50人,累计新增就业397人,较上年同期新增6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4人,较上年同期新增1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6人,较上年同期新增9人。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精简办事材料。社保中心重新组织学习人社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文件,对文件中规定的“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在校学生就读证明、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等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全程网办,实现异地转移业务“不用跑”。三是推进高频业务全省通办。依托12333公共服务平台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个人权益记录、变更参保个人基本信息,打破地域限制,省内县外参保人员在我县社会保险中心即可打印参保明细。四是待新政务大厅建成后,加强后台审批人员派驻,确保事项、人员进驻到位。

2.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有欠缺的问题

1就业扶贫措施落实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根据当年度省市下拨就业资金额度和乡镇需求情况,计划于8月开发50个公益性岗位,实行空缺指标二次调配,杜绝岗位空置。二是每季度对用人单位上报公益性岗位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在岗人员参保、就业、到龄等情况,对重新就业和到龄人员做出退出公益性岗位处理。2023年6月,依托各乡镇和用人单位向今年到期的61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推送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等。三是2023年1月对华某退出公益性岗位安置;5月16日函告县水利局,要求退回已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月县水利局退回已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7720元。四是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职业培训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4月,新增批准1家社会培训机构,开发养老护理、保健推拿、婴幼儿早期教育、病患陪护和保健按摩师等培训工种;2022年11月以来,组织企业“互联网+”培训4期130余人。二是已按月审核发放见证补贴3期13人次,审核培训机构开班方案6期336人。三是2022年11-12月,举办“马兰花”创业培训2期57人参训,完成年度任务;2023年创业培训工作早布置,2月对2023年度“马兰花”创业培训进行招标代理,4月确定中标培训机构,5月26日开展第一期培训28人参训,完成任务56%。四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已按月审核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期6人次。二是2023年2月,采取邮政信函向127家重点用工企业推送失业保险政策,今年来,已利用微信推送发布失业保险政策10条次。1-7月,受理新增领取失业金申请115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6人;累计发放失业待遇864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215人次。三是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社会保障民生安全网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2年10月以来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考勤信息、工资专户、人工费用拨付、代发工资协议、工资保证金等10余项基本资料按平台要求上传,完成率100%,欠薪线索有效处置率100%。二是2023年6月7-8日到在建项目现场指导大数据平台操作。三是6月17日以来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大数据平台匹配率100%。四是在市治欠办2023年公布的关于2021年度市对县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成绩良好(错年值)。五是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经办人员进行书面检查。

2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每月定期向公安、法院、民政获取数据,开展比对、分析与应用。利用死亡火化、户籍注销、入狱服刑等信息开展“反向认证”。二是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及确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待遇领取人员开展上门认证服务,截至5月份已上门服务2418人。三是城居保中心制作宣传品11637份,只需“扫一扫”就能实现自助网络认证。社保中心2023年5月9日对当年还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人员发短信提醒,让退休人员尽早认证。四是5月12日组织召开乡镇、社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会,使其全面掌握各类认证办法,从而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准确周到的服务。五是每月发放待遇前,城居保中心经城居保工作微信群不定期通报各乡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完成情况,促进该项工作开展。

(3)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核实县域内快递企业家数及其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我县有快递企业6家,分别是邮政集团清流分公司、九九速递、速韵物流、标标物流、顺丰、京东快递。其中:顺丰、京东快递从业人员在三明市参加工伤保险,其余4家从业人员在县社保中心参保,截至4月底,邮政集团清流分公司参保74人、九九速递66人、速韵物流2人、标标物流3人。二是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关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的问题

1引才育才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1月收集48家用工企业128个岗位1500余用工信息、4月初收集45家用工企业186个岗位1300余用工信息、6月底,收集52家企业206个岗位1000余用工信息,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美篇和宣传展板等推送宣传。二是2023年来,举办现场招聘会10场(其中6月18日组织5家企业到三明学院开展“化工企业送岗留才进校园”招聘活动),线上招聘会9场,累计进场企业215家次,其中参加的化工类企业73家次,已推荐14家化工企业参加7场次校园招聘、1家化工企业参加市里直播带岗、2家化工企业参加闽西南校企合作对接活动。三是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柔性引进化工类人才,提供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助推我县化工类人才队伍培养储备,推动形成人才回引、智力回归的良好态势。向我县化工类企业宣传化工新材料人才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上报申请。四是5月初完成市级大师工作室推荐工作,省级大师工作室推荐工作在进行中。五是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人才补助发放存在漏发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6月2日,督促县教育局提交漏发人员生活补助相关材料,经2023年7月5日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报县人才办审议。二是坚持每季度及时进行更新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人才补助申领人员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上报,同时做好每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登记造册。三是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创新创业项目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5月,县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县委、妇联联合下发《2023年优秀创业创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创新创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二产、三产项目发掘推荐力度,引导鼓励参评,已收到申报项目16家。二是根据活动通知安排,计划于7月中下旬开展2023年度申报项目现场核查,同步对近三年内获评县级优秀项目进行跟踪回访,8月初举办一期创业辅导培训等。

5.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考核。二是2023年7月5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会,深入分析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人社工作全过程。

2部分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结合人社领域实际,制定《中共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含意识形态)专项工作计划>的通知》。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制定《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管理办法》,局公章、党组印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做好用章登记。

3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制定《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二是通过融媒体中心推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才政策的申请条件和申办程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扩大用户覆盖面,让民众足不出户也能深入了解社会保障各项政策。三是开展公文写作培训,提升公文写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成立青年干部文字专班,信息宣传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股(室)、中心,调整充实信息宣传员队伍,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二)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好人主义”思想有所冒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截至2022年12月,6名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2023年5月25日,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南丰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好人主义之害”典型案例》和《乐安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好人主义”典型问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戒、遵规守纪、敲响警钟。三是党组成员每季度对分管干部谈话,2023年一、二季度累计谈话35人次。

7.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培训服务采购“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2月,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2023年2月,委托县交易中心协助确定招标代理公司,4月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件要求,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由磋商小组对报名投标单位的过往业绩、教师队伍、履行服务项目的能力、创业培训经验等进行评分,以最高评分确定中标培训机构(三明市树人职业培训学校)。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职业能力建设股发公函给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求其限时进行整改。2023年5月8日,清流县圆梦培训学校提交校址变更申请材料,职业能力建设股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该培训学校校址已变更完毕。清流县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和清流县艺帆职业培训学校注册资金由3万元增资为10万元分别于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1日在民政部门办理完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在职业能力建设股存档备案)。二是加大审核力度,职业能力建设股对培训学校发布的茶艺师、电工、育婴员、保育员等招生简章进行审核和备案(目前共审核和备案4份招生简章)。三是经办人员进行书面检查。

3补助资金审批管理“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5月30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再次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条件要求,规范办理流程。二是2023年4月底,已对未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表重新补签。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已向三明市城乡居民保险中心核实,因2020年12月市中心在开具公函时把调研时间写错,现核对省中心公函后,市中心重新出具公函和省城乡居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调研函。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财务知识学习,做好材料审核,严格按照局财经和财务管理制度中接待管理规定进行公务接待。三是修订完善县人社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公务接待内容,规范局机关和下属各中心公务接待。四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超限额支出办公用茶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纪律。2023年4月28日,社保中心收回超出的办公用茶费用1350元。二是新增县人社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办公用茶内容,要求办公用茶严格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中心负责人进行书面检查。

3超范围列支服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当事人于2023年5月18日向局机关退还超范围支出的服装费5335元。

9.关于攻坚克难的劲头有所松懈的问题

1清收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严格执行待遇生成前信息比对制度,对错发人员采取电话、短信、发函方式追缴,吴某尚未追回失业补助金事项,5月初向市里电话请示回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9号),不再追讨剩余未追回的2700元,按已整改处理。

2清收违规领取养老金有拖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截至2022年12月19日,已全部追回王某重复领取养老金5961.28元。

3清收老旧欠款不力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12月15日收回吴某违规领取加班费10091.62元。对3家企业4.18万元借款事项进行资料收集,其中,清流县第三建筑公司应收款2万元。该企业为1994年原劳动局与东华乡政府一起合办劳动服务企业,创立初期,经原任局领导同意,从原劳服公司(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账上预借20000元作为活动周转金,后因经营不顺倒闭,1999年11月被工商部门吊销,导致长期挂账;清流县顺达汽车保修厂应收款2万元。该企业创办于1990年,原为县劳服务公司(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为帮助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所协助创办的企业,开办初期预借20000元作为活动周转金(此项资金为93年前结转,未查询到账目明细),该企业因亏损倒闭,2002年10月被工商部门吊销,导致长期挂账;张开明应收款0.18万元。张开明原为县劳服公司(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合作开办的广告公司(名称不详)的负责人,开办初期预借0.18万元作为周转金,后公司倒闭,该同志于2009年12月迁往泉州南安,2017年11月因疾病死亡,此项资金为93年前结转,未查询到账目明细。二是属于社保基金出借县化纤厂(已倒闭)10万元,1993年8月,社保中心发出《限期归还欠款的通知》,1998年3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要求龙津镇迅速归还劳保公司借款的通知》(清政办〔1998〕24号),要求龙津镇立即筹措资金于1998年3月底前归还欠款及利息,但至今未归还。社保中心整理了原化学助剂厂的《借款协议》和社保公司向龙津镇催款的《关于要求龙津镇迅速归还县劳保公司借款的通知》等原始凭证,2023年7月11日,县社会保险中心加强与龙津镇领导沟通协调,要求龙津镇履行还款职责。

10.关于资金资产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局机关于2023年4月28日将2018年至今农民工工资保障保证金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7.17万元上缴县财政,完成整改。二是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17-2020年收取的房租于2023年5月23日上缴财政。

2出借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2年10月8日,当事人已向局机关退回备用金2000元。二是新增县人社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借资金内容,规范借款管理制度。三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3修缮项目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5月23日上午,分管领导组织局办公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工程项目系列规定。二是经办人员进行书面检查。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5月25日,社保中心与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资产清查协议,已于7月14日完成清查。二是经办人员进行书面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牢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落实,6月21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党组书记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2023年主持召开16次党组(扩大)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和人社领域各项工作拟定事宜,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与党组成员进行“两个责任”谈话9次,对其及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社保基金追缴、工伤工亡等遇到的难点问题亲自找市人社局领导或县分管领导汇报、找部门抓好协调,深入企业开展服务调研,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做到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各项工作开展创造条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抓好整改落实。

2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6月21日,局党组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会上传达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任务提出目标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党组成员按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政约谈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深化风险防控工作。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追究主体、追究内容、追究标准、追究形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三是紧盯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将我县两名科级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作为警示教育内容,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重新检查党组成员廉政谈话记录和述责述廉报告,要求结合具体岗位、具体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廉洁自律要求,不得以布置业务工作代替廉政谈话。2023年,党组成员共开展谈话35人次,实时掌握分管干部的思想动态,达到以谈促廉的效果。二是做到察实情听真话,党组成员每半年在政治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压实、作风建设推进等方面深入到党员群众中去,发现本单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盲点和不足,形成汇总材料,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上门纳谏、开门问策、精准把脉。三是对相关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

12.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围绕“立足人社、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党建工作核心,制定局“铸窗口品牌,创惠民党建”行动工作方案,将党建工作融入人社服务大局,围绕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强化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融合发展。

2履行指导职责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6月2日下午,局党建办负责人到县退休干部协会党支部开展调研,与退协党支部成员深入座谈,进一步明确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思路。二是2023年6月30日,县退休干部协会党支部明确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思路,已制定党支部相关制度并上墙,时刻督促各支委明确职责定位。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未落实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局机关党委已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对即将任期届满的支部及时做好提醒督促。2023年3月20日已完成县退休干部协会党支部和县人社局退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6月7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党支部换届相关规定,并部署局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于6月30日已完成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党组织班子成员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及时研究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党支部委员空缺候补人选,切实充实党组织班子。2023年6月30日已完成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已配齐支部班子成员。

5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2023年6月7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支委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各支委已于6月8日-12日与普通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摒弃“老好人”思想,直面问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3.部分“三重一大”未提交班子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办公室加大对“三重一大”议题的审核力度,会前2个工作日报备纪工委审核。2023年1月起,下属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4.关于推动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未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不积极作为、不敢担当”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1月份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0件,通过协调已得到妥善处理;2023年1月以来共立案3起,分别为3月17日,接到温某要求永福化工补缴社保一案,因无法协商一致,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办结;6月16日接到林某讨要工资一案,因无法协商一致,立案调查,经核实双方属于承揽关系,6月30日作出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7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县经济开发区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该案在立案调查中,目前已做好用工单位及童工的笔录,7月20日送达限期责令整改决定书。二是对企业进行书面审查23家,未发现存在违法用工行为;日常巡察50家,指导合法用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法用工行为;联合文旅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2022年发现零度酒吧非法使用童工5人,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5万元,已结案;2023年4月份和6月份检查均未发现违法用工行为。三是强化监察大队所有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主要通过日常自身书本网络学习、由队长组织大家学习、遇到新问题及时进行探讨,从而提升执法能力,参加省市召集的网络业务培训6次,并及时通过微信群、电话传达给相关的企业,同时做好企业端大数据平台操作指导工作。6月7-8日到在建项目现场指导大数据平台操作、用工台账以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检查。6月17日以来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大数据平台匹配率100%。在2023年公布的关于2021年市对县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成绩良好(错年值)。四是抽查发现朱某、裴某投诉一案,经核实,朱某和裴某分别为外墙涂料装修班组和泥水班组组长(小包头),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承包关系,所讨要的是承包合同款的尾款,不属于工人工资,不在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建议其走司法程序。经电话与清流县人民法院核实,2022年11月朱某向清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受理卷宗号为{2022}闽0423民初1061号,此案正在审理中。另电话联系裴某,其反映目前正在作诉讼准备。五是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经办人员进行书面检查。

(2)关于职业能力建设股“资料审核不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4月25日发公函给县职高要求对该批次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县职高于2023年4月26日复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职毕业生推行双证制(毕业证及技能证)。我校学生于2013年12月27日参加由贵单位组织的花卉园艺师技能鉴定考试。经核查,该批次花卉园艺师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中的114人,均为我校在校生,无一人休学,其中112名为2012级,2名为2011级。”因时间久远,上轮巡察没有提供该名学生的具体信息,无法进一步核实。三是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两项专项行动:1.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虚假培训骗补滥发倒卖证书专项行动,将培训机构弄虚作假骗职补贴资金、社会冒牌机构非法 制售山寨证书等行为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核查清理。2.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聚焦规范市场主体培训发证活动,依法依规集中整治各类培训偏离就业需求导向的乱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整改工作未完成情况

关于清收老旧欠款不力问题:巡察指出县社会保险中心开展应收账款清理不力,属于社保基金出借县化纤厂(已倒闭)10万元,仍未追缴到位。2023年10月27日,收到龙津镇人民政府《还款计划》,2023年12月28日,县社会保险中心收到龙津镇人民政府1万元还款。下一步将下催款通知并积极主动与龙津镇沟通协调,2024年争取龙津镇还2-3万元欠款,5年内还清。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及要求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民社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和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民社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认真反思总结,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统筹推进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的为民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四领一促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县民政和人社领域落地生根。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民政和人社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703800;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38号,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qlldbz@163.com。

 

 

 

                                                        中共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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