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8-17 15:07 来源:清流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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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424日至62日,县委巡察组对清流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12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主体责任,正视存在问题,全力落实整改任务

  2022年10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班子高度重视,2022年10月16日召开党工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把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出整改方案。2022年10月16日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金星园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改工作落实。2022年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党工委班子成员从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2022年10月17日、10月20日、11月6日、11月27日、12月22日、2023年1月9日、2024年4月17日、4月25日、4月26日4月29日、5月8日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并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点题整治整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做好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把接受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改进方法的机会,一次推动发展、惠及民生的机会,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成效,实现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1)工业产值规模还不够大,税收贡献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培育壮大企业。截至2023年1月10日,开发区组织人员对园区内55家企业开展全面摸排走访,完成近三年固投、产值、税收、用地情况、用工等数据的收集整理,通过相关数据分析,科学分类,定期走访企业,宣传相关省市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电、用水等生产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园区500万以上生产产值23家提升至27家。二是提升入园标准。2022年7月同县招商中心共同修定了新的《投资合同》版本,对入驻企业的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完成时限及相关退出机制做出了合理的规定。其中入驻我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的相关企业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2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2022年7月以来新签约项目均按新合同标准执行。聘请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原化学工业部规划院)为园区提供入园企业的审核工作。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开发区协同县工信局对《清流县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清流县建设实力一流的工业县十条措施》、《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租赁管理办法(修订版)》等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在方案出台后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方针,从制度执行上做好保障。加强企业培育针对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少的问题,2022年11月10日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内部成立了高新技术服务队;12月5日组织园区职工及企业进行了高新技术申报知识的培训工作。截至2023年1月10日开发区对思恩电气、雅鑫电子、联星环保、博思韬科技有限公司、精瑞科技(清流)有限公司等10余家有潜力的企业进行高新培育宣传工作高新技术企业由4家提升至8家(雅鑫电子、睿鑫新材料、展化化工、诺德生物、中恒包装、伊科电子、汽枪厂、安骑友)。

  (2)部分企业质量不高,园区治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如下:一加快推进整改。针对未投产、停产的18家企业,已通过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清退停产企业等方式进行整改,剩余2家未生产企业正在持续跟踪推进。对3家关停企业完成了收储,其他采取收储洽谈或企业自主招商方式进行整改。组建城南园违规建筑、违规经营及低效企业整治和金星园低效企业收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组织住建、应急、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伊科电子、华晟实业、铖机电未按规划建设及土地闲置问题,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按规划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个别厂房外租企业进行摸排,进行宣传教育向县政府提交《关于依法推进城南园厂房“企改商”整治工作的建议》,结合城南园工业提升工程,采取护栏或围墙方式,弱化其店面功能二是强化园区治理。根据《清流县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按相关数据对企业进行了初步的A、B、C、D分级,按照等级划分采取精准服务拓宽园区治理思路,由县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浙江上虞开发区、江苏常熟等开发区学习园区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

  (3)“腾笼换鸟”意识不强,推进搬迁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由分管县领导主持召开“腾笼换鸟”工作推进会,明确搬迁工作责任人员、攻坚内容、完成时限,提升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对搬迁工作的认识。是强化部门合力。2022年6月以来,开发区联同自然资源局、法院、电力、嵩溪镇等部门多次走访企业约谈企业法人。截至目前,金星园计划搬迁的10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搬迁工作;4家租赁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严格落实省市意见。严格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用好用足园区环评规划、总规等修编成果,为后续“腾笼换鸟”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从2022年10月起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建立开发区每周一学习制度,2022年10月以来,充分利用每周一学习例会制度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做、往心里走、往实里抓。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压实工作责任。2022年11月3日,重新调整充实了以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为组长,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清流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各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和指导,从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信息审查制度。建立对外发布信息审核制度,在公众号、美篇等对外发布的信息由经办人初审初校、股室长复审复校、分管领导终审终校(三审三校),严把意识形态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严格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10月以来,充分利用每周一工作会、项目工作月例会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加强对项目、资金、队伍管理方面的分析研判,时时强调廉政风险与廉洁意识。2022年11月25日组织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2022年12月20日开展政治生态建设自查,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

  (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压实一岗双责。县领导对现任开发区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明确一岗双责。2022年各分管领导与分管干部开展谈话69人次,经党办检查,谈话内容均有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被谈话人均有表态发言。二是开展问责追责。2022年12月20日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

  (3)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廉政风险排查重要性,由分管领导把关负责,经办人员认真分析填写,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38份,认真彻底自查了岗位廉政风险点68个,提出廉政风险措施73条。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2月20日分管领导对招商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支部书记联席会,对《清流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工作进行再部署,组织各支部对2018年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材料开展自查自纠,2022年11月11日分管党工委委员对清流县金星工业园区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等11名现党支部书记集体约谈,要求落实《清流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通过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1份材料重新撰写。同时提醒1人重新撰写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

  (2)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11月28日对过期的84消毒液和酒精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按要求补充相应的防疫物资。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开展问责追责。2022年11月20日分管领导对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开展批评教育,让其树牢疫情防控无小事的观念。

  (3)文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公文学习。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文学习培训,规范各股室(公司)行文,由分管领导加强文字内容把关。二是规范公文制度管理。2022年10月起实行专人管理公文文号制度,公文由分管领导把关后,由主要领导签批并登记台账后才能正式发文。三是开展批评教育。2022年11月17日党工委副书记对党建办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4)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强化安全教育。2022年6月以来,邀请住建局、应急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应急股工作人员开展清流县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表、氟化工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工艺主要风险辨识、氟化工主要风险管控和指南解读等安全业务培训4次,组织企业安全演练3次,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抓实安全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园区安全监管,健全隐患清单,提升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2022年10月至12月组织安全检查16次、检查企业4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15个、督导企业完成115个安全隐患整改闭环。三是开展问责追责。针对2020年4月就有4份安全现场检查记录要求被检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反馈,但企业未进行反馈,开发区也未督促整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由分管党工委委员对安环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自2022年11月起严格执行开发区党工委“三重一大”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需上党工委会议研究,对于班子会议题,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对于资金支付等相关议题均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开发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着重针对民主集中制,完善了议题准备和提交机制,所有“三重一大”上会议题均落实会前审批,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会上集体讨论、末位表态等决定,强化纪检组报备,促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4.关于纪法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纪法教育。2022年10月17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纪法思维。2022年10月以来,充分利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前等关键时间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干部廉洁自律时时抓、处处抓。是强化业务培训。2022年10月17日由金星园公司开展了《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知识学习》,对用林、用地审批等方面业务培训,提升开发区管委会、金星园公司专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着力沟通协调。2022年10月18日金星园公司专门召开会议要求项目具体负责人主动加强与发改、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办理手续,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有序推动项目进度四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此次“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出为契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和整改。

  5.关于成本控制节流意识不强,南极公园后续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前期工程未按要求结算审核。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及时了解前期工程结算情况。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8号及202033号精神,南极公园项目前期工程由磐安公司结算,经向磐安公司负责人了解,2015年5月,因磐安国际城项目法人代表突然病逝,公司陷入混乱局面,大量工程资料遗失,项目被迫停工,公园前期工程项目未结算但县审计局出具了清审报201418号审计报告。二是后续工程项目单独预结算。县政府于2022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邀请磐安公司代表、诚毅置业代表等原参加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推进解决项目前期结算等问题,形成结论意见为前期工程为历史遗留问题暂时无法结算,后续公园项目单独预结算。根据县政府相关专题会议(〔2019〕41号)、(〔2020〕18号)、(〔2020〕33号)精神,为确保后续公园建设工程量的准确,磐安公司、厦门杏林建设监理公司、福建盛翼施工公司及金星园公司项目工作组对南极公园工程开工前现状做了界面勘测认定,对前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测量记录,采取二期工程单独预结算、隐蔽工程及时进行签证认定方式做好二期项目的施工建设。截至目前,二期工程已完成施工,施工方正在整理结算审核材料,该问题拟近期完成整改。

  (2)后续工程协议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开发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报“后续工程协议签订不规范”具体问题,规范合同签订的意识,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2022年11月3日,邀请律师对开发区干部职工开展工程方面法律法规培训,有效防范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同时,就南极公园后续工程协议签订不规范问题咨询法律顾问,根据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全程推动项目工程工作。二是严把工程前期合同审核。制定合同审核流程制度,对拟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流程中各级人员严把审查职责,把好审查关。

  (3)两次违规送审预算、违规增加工程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提供增加预算证明材料。关于项目违规增加工程量的问题,因2021年南极山公园在建设过程中,为顺利完成清流县法治公园建设任务,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建议在南极山公园西北角相对独立的区域融入法治元素,建设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交办,协调南极山公园建设方在公园区域内调整部分设计方案。2022年11月2日,司法局出具了关于在南极公园建设中增加建设法公园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开展工程预决算知识培训。2022年11月3日,举办工程预、结算送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一期,减少干部职工在工程管理中的违规问题。三是依规送审。送审严格按清政办规〔2023〕5号文中第七章项目预算调整规定执行,严格实行增量投资审定制度,根据增量投资超过原合同的百分比,按规定程序审批。四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1月29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2月5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金星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开展提醒谈话。

  (4)设计费、监理费未按实际工程量计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立行立改。2022年10月27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设计费、监理费事宜。会议明确设计费、监理费以工程造价2006万元为计费基数支付截至目前该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均按2006万元进行计费,未超以2006万元为计费基数的设计费47.43593万元、监理费54.244万元。二是开展问责追责。2022年12月5日分管领导对金星园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醒其在支付设计费、监理费时要考虑按后续工程总费用2006万元为计费基数支付,通过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会议明确设计费、监理费支付数额。

  6.关于依法履职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依法解除合同。2022年11月17日与第三方运维公司协商关于每日污水出口量需按照实际水量或者保底水量进行核算费用,而不是按照污水处理厂设计的最高污水处理厂1000吨计费,但协商无果。同时运维公司在运维期间未按照规范要求履职,园区环保股多次约谈及发函要求整改,鉴于第三方无法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园区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12月26日邀请驻县生态环境局、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等就与第三方运维公司提前解除合约事宜进行协商,于2023年1月3日解除合约并组织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方运维代表完成现场移交,相关费用结算至合同解除之日止。二是规范运维费用核算。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水量,经过核算按照保底水量每天200吨重新组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运维招投标。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环保股充实1名专业人员参与日常监管工作,邀请环保管家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工程、设备等方面专业人员实地参与污水处理厂运维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举一反三抓好工作的监管及问题的整改推进。四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2月5日党工委委员对经办人2人开展提醒谈话并责令书面检查。

  7.关于严格项目管理意识不强,工程建设不规范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①招标前期准备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11月3日,开展项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勘察、设计、预算、招投标文件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将清政办〔2021〕78号文件中第四十二条:对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单位违约行为列入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进一步完善招标专用合同文件。2024年7月8日,组织学习《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建设用地规划与管理方面的理解和能力。二是规范项目招标。2022年11月1日,完善《清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调研工作流程。2023年4月,制定了开发区(金星园)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流程。2023年2月21日、2024年4月9日,对三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进行了研讨,并形成相关纪要,进一步提高设计、预算、工期的准确性。经排查2023年-2024年在建项目均未出现先设计后勘察问题。三是层层压实责任。2024年1月2日,对金星园公司部门划分及分工工作调整,成立了策划部、项目管理部等部门,进一步压实项目前期责任。

  ②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2年11月3日,开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等文件学习,2023年9月20日,开展《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学习,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2024年4月8日组织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等专业知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完善工作制度。2024年4月19日,进一步对清政办〔2021〕78号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未细化之处进行完善,并发文进一步贯彻落实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的意见(清金星〔2024〕1号),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三是对在建项目开展自查。经排查2023年-2024年在建项目均未出现先招标施工后预算问题。

  ③规避财审,肢解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加强项目监管力度,施工单位已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消防站工程不符合要求问题完成整改。2022年6月13日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高纯氟化锂项目后边坡支护工程、清流县城南新区城镇化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信达构件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进行整改。2023年6月21日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大路口河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2年11月3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学习。三是对在建项目开展自查。经排查2023年-2024年在建项目未出现规避财审,肢解项目问题。

  (2)关于工程预、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预算编制存在缺项、漏项、造价虚高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针对“抽查2019年以来84个项目,发现预算经财审审核后,核减率超过10%的有16个”问题,已根据清政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合同中增加追究高估冒算违约金条例,加强对预算公司的监管,监督预算公司在出具预算报告前进行全面复核。二是追回项目工程款。针对2018年清流县金星园污水处理站环保应急改造工程,预算审核亚克力板“操作规程”,同期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差距较大问题。2022年7月20日施工单位已将多结算的工程款退回。针对2021年合同价的清流县金星园消防站提升工程,预算审核询价中公牛LED投光灯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相差的问题,2022年11月24日委托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核,LED投光灯已按实结算审核。三是健全预、结算审核机制对参与园区项目建设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建立工程助审中介黑名单,把在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中出现较多错误的造价公司列入黑名单。2024年5月6日重新修订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开展项目的设计、预算研讨会,由金星园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研讨会,会议主要研究、讨论设计及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并形成相应纪要。

  竣工结算存在已取消子项目给予验收结算、工程量计算错误多计、结算支付单价高于中标价等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追回款项。2022年8月4日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取水泵房挡墙工程已完成退款、2022年8月18日清流县金星园水厂建设项目已完成退款、特征气体环境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服务已完成退款。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11月3日对金星园工作人员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培训,对预算编制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开展预算软件操作培训。对验收结算中的注意事项进行着重强调,验收时组织金星园公司各部门成员共同参与监督。三是规范工作流程。2022年10月30日建立工程预、结算监督流程建立工程预、结算审核审批单,预、结算审核报告需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复核人进行核对并在审批单上签字后方可盖章。

  (3)施工管理不到位。

  ①设计变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11月3日组织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变更手续、工程签证业务学习,通过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方式,提高团队应对设计变更的能力建立变更管理制度2022年11月7日建立并印发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的提出、审核、批准、实施和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操作步骤。后续项目已严格按制度执行。三充实专业人才队伍2022年8月5日启动人员招聘,2022年10月新招聘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已到岗均具有多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能够迅速进入角色,提升团队技术力量。

  工期签证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加强签证业务学习。2022年11月3日组织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签证业务学习,提高团队工期签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建立签证管理制度2022年11月7日建立并印发了《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流程、签证要求及签证责任。现已有8个项目签证按照制度执行,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通报。

  现场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严格落实整改。2022年6月13日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高纯氟化锂项目后边坡支护工程、清流县城南新区城镇化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信达构件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了对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整改。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对在建项目的督查工作及召开项目推进例会,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反馈,以此督促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加强质量管理业务学习。2022年11月3日组织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等法规学习强化团队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是规范项目质量监管规范400万元以下小规模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严格按相关法规执行,巡察整改以来对400万元以下涉及混凝土实体工程质量项目,全部按照规定收集主材质量合格材料,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并将资料归档。

  ⑤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学习2022年11月以来两次组织学习了档案管理方面知识,重点强调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分析档案管理常见问题,提升了团队对档案管理及档案归档的业务能力。规范管理、查缺补漏。已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巡察整改以来针对以往50余个项目档案进行规整,查补资料30余份并归档;2022年12月1日参考档案馆资料归档清单制定资料归档明细表,后续已完工的3个项目均按此对标对表进行档案规整

  (4)EPC工程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12月31日前对清流福宝化工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核实相关工程量情况,目前已找回25张工作联系单的签证(变更)相关材料,金星园公司针对这25张联系单进行研讨,目前已确认签证(变更)的真实性和产生工程费用的合规性。根据巡查出清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有3处不属于结算审核依据的工程量总价7.87万元,2024年1月16日经过与省一建公司的沟通协商,同意将此款项从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小微双创基地(一期)项目未支付的勘察设计费中予以代扣。从结算审核报告中发现有“一期有正面边坡支护工程36.6万元、二期ABC绕路及CD涵洞12.78万元、预算外的三期下棚村县道口至村部水厂路面硬化18.64万元”等签证计入结算依据是否合规正在核实。二是加强业务监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清流福宝化工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了严格的工程量核实,并对工作联系单签证(变更)相关材料进行了查缺补漏,确保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开展业务学习。2022年11月3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金星园全体职工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5)工程项目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压实前期工作,强化工作推进。2022年10月17日组织学习批林、批地的前期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同时合理安排制定符合实际的工期,做到各报批程序有序衔接。成立项目工作群,在建项目每日在群内汇报进展情况。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月例会,对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11月7日,党工委重新对开发区含金星园公司人员分工优化人员配置,对各岗位定人定岗,压实责任。根据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包片组、各经办人员的职责。

  (6)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11人,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20日党工委副书记对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1月10日党工委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

  2022年11月4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2022年11月29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EPC施工总承办合同条款执行不严等问题的项目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1月30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高纯氟化锂项目后边坡支护工程现场管理不够问题项目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2月2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清流县金星园三通一平二期工程(南面生态护堤)项目经办人、负责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取水泵房挡墙工程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的经办人、家具产业园G地块东面挡墙工程经办人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取水工程经办人清流县城南新区城镇化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信达构件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经办人等人提醒谈话;对清流县金星园西南片市政道路工程、清流县金星园水厂建设项目等问题的项目具体经办人责令书面检查2022年12月5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新型环保涂料土方工程、清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经办人,特征气体环境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服务项目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022年11月20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清流环保制冷剂小钢瓶灌装项目挡墙工程签证不规范、福宝园氟化盐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建设水保措施项目先招标后财审预算、清流县110KV嵩溪-东莹化工35KV线路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预算财审、清流县金星园污水处理站环保应急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存在造价虚、清流县氟新园东莹技改扩建项目土石方工程等问题的项目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对清流县福宝园高宝片西侧道路工程的项目具体经办人责令书面检查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对18次1.22万元无公函接待立行立改,现已完成公函开具。2022年12月5日组织经济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制,即报销必须附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和外单位工作考察联系公函。巡察至今,未出现无公函接待问题。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1月1日党工委分管领导对当前经办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招商引资接待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严格落实招商引资接待审批制度,第一时间联系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已退回接待费用1210元。要求办公室严格落实招商引资接待审批制度,做到事前由主要领导审批,事后由办公室、财务室仔细核对结算清单和接待事由。

  3单位支付个人捐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已按文件精神通知2017、2018年度在编在岗人员补缴见义勇为捐款,并转回单位账户,已全部转回530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单位报销类型与流程,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事项由主要领导审批后,财务室按财务制度核对报销清单是否符合规范。   

  9.关于个别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大额银行贷款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贷款前期谋划。提前制定贷款资金使用计划,贷款额度银行审批通过后,按项目进度申请资金分批下达并及时安排使用,以减少利息支出。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10月12日,由开发区副主任组织学习《清流县财政预算及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项目进度序时申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2)未按要求收取按揭贷款营运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开展业务学习。2024年4月9日,开展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清财资(2018)7号文件精神。二是强化资产管理。2022年11月7日,党工委重新对开发区含金星园公司人员分工优化人员配置,对各岗位定人定岗,成立了资产管理部,进一步压实责任。三是做情况说明。2024年5月27日对“为福建清流县气枪厂有限公司提供代偿承诺服务未收取服务费的问题”作情况说明。

  10.关于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财务印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完善财务制度2020年5月起,实行财务印章专人专管,2022年12月27日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清流经济开发区工作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印章分开保管,专人负责,以防范风险;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审批职责及付款凭证材料,以减少资金安全隐患。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1月1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财务人员3人集体约谈,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管理印鉴。

  2账务处理混乱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实际工程款已结清,原账上应付工程款待支付的账已调整完成。2022年7月起金星园公司已经重新购买财务软件对公司2005年起账务账册进行全面梳理,进行账务调整,整理出实际债权债务情况,对科目错列的重新调整清理,目前账务已梳理完成。二是建立账外明细台账。2021年12月和2023年1月共招聘了2名有经验的专业财务人员,充实财务力量,重新梳理登记历年银行往来流水,对比账上往来资金,确保账实相符,防范账务处理混乱。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立行立改。金星园公司2020年4月购买电脑、办公桌合计0.85万元,未入固定资产的已补入固定资产。已将南极公园项目调整至“在建工程”科目,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二是规范台账。按规范建立完整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工程项目建立台账,编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表,已完工的在建工程已转为固定资产并进行折旧及结账处理,目前账务已完成梳理。  

  4存在白条入账或无发票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立行立改。经查账2021年底已收款未开具发票的房租水电费合计47.37万元,其中符合退租条件已兑现优惠政策的35.6万元厂房租金,按预收账款冲销,其余11.77万元已补开发票对兴园资产公司水电费支出19.41万元,未附支出发票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水费预交款1.5万元,其中,已补开发票1.47万元,其余0.03万元已退回公司账户。电力公司对兴园资产17.91万元电费无法开具发票做出说明,并出具电费清单。二是规范发票管理。对租金水电费按应收金额、已收金额、已开票金额建立台账,编制历年租金明细表,确保做到发票应开尽开;对先付后开发票的费用,及时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开具发票,跟踪发票开具进展。

  (5)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2022年12月27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清流经济开发区工作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付款审批应具备的材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支付流程,规范工程款支付手续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压实党建责任。2022年11月28日重新调整充实党建领导小组,及时督促党工委委员每季度到各自挂包支部开展党建督查及调研,每年挂包支部上党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组织培训提升。2022年12月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党的二十大 开启新征程暨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水平。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选派7名党建指导员到福建清流汽枪厂有限公司党支部等8个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加强对企业支部“三会一课”的指导,充实党建工作力量。2022年10月以来下属各支部每月都有召开支委会,每季度都有召开党员大会,每半年都有上党课二是开展问责追责。2022年11月17日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对党建办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2.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进行工作部署,并安排各党工委委员对挂包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指导,会后党办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进行检查并整理归档。二是开展问责追责。2022年10月31日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对金星园党支部书记、福宝党支部书记等2人开展集体约谈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立行立改。2022年10月组织各党支部重新整理近两年发展党员档案,对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严把发展党员程序。是组织专题培训。2022年11月14日邀请县委组织部组织员办主任对园区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务干部等30人开展发展党员培训,进一步明晰相关程序及问题注意事项三是开展追责问责。2022年10月31日党工委委员对汽枪厂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并责令1人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强化干部管理。严格落实干部请销假、考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以活动促发活力。通过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凝聚干部精气神。2022年10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工会活动1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三是调整人员岗位。2022年10月以来,对开发区各股室人员岗位进行重新调整明确,由党工委副书记带头对各班子成员及调整岗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2)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新增招聘土建专技人员3名,化工专业人员3名。二是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2022年11月7日开发区下属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制定了职工分管安排,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老带新,加快新入职人员成长。

  (3)临时人员录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2年12月12日组织学习《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清政纪要〔201686号)及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若干措施》(清委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好临时人员聘用入口关。二是规范临时人员录用程序。2022年12月新招聘临时人员1人,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录用。

  (4)考勤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定期公示。加强对干部执行考勤纪律的监督,2022年10月以来,每月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迟到较多或旷工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强化考勤结果应用。将考勤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四)落实中央巡视、省委上一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县开发区党工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常态化抓整改的意识不强,未细化整改方案,整改内容空洞,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存在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以及整改资料未归档等问题。本次巡察发现前两次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有6个问题未整改到位,4个问题未整改。

  (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开展合同排查。2020年3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反馈2019年对开发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发现存在“工程项目管理随意”问题2020年3月29日开发区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拟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合同排查。因2020年3月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建筑工程领域和房地产项目尽快复工稳定经营八条措施的通知》(清政办[2020]12号),规定“原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应付工程款计算支付比例低于80%的,可以调整到不低于80%、不高于90%比例支付”。2022年11月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2020年3月以来项目施工合同36份开展排查梳理,经排查在建项目施工合同不存在违反“不低于80%、不高于90%比例支付”的规定情况。

  2关于超范围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规范经费列支。2021年4月已将伊科电子新疆籍员工住院发证的慰问品费用2950.00元从开发区管委会基本户转至开发区工会账户,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学习。2021年3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文件精神,严格财务支出

  3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强化监管力量。2022年开始,通过国企招聘、事业编招考等方式,先后录用4名化工专业技术人员,开发区安环股现配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化工专业技术人员5人、环保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电专业技术人员1人。二是加强沟通反馈。加强与应急局、环保局和县消防大队等有执法主体的部门沟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环保和消防等检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开展工作部署。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支部书记联席会,对《清流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工作进行再部署,组织各支部对2018年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材料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1份材料重新撰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委组织部下发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后,迅速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进行工作部署要求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位党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安排各党工委委员对挂包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指导会后党办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材料整理归档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进行检查。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2月20日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对涉及党内政治生活材料抄袭问题人员3人开展提醒谈话

  (5)关于2019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报告体现已对16人进行提醒谈话,实际只提醒谈话12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开展问题回头看。2020年10月开始对2019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梳理,重新落实,认真推进整改工作。是提醒谈话。2022年12月20日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对2019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需提醒谈话但未提醒谈话等4人开展提醒谈话。

  (6)关于2020年常规巡察整改报告体现已对12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作出书面检查,但实际只对9人提醒谈话,也未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是开展问题回头看。2020年10月开始对2020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梳理,重新落实,认真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提醒谈话。2022年12月20日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对2020年常规巡察整改需提醒谈话但未提醒谈话等3人开展集体约谈,并责令2人做书面检查。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重新工作部署。2022年11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对审计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重新研究部署,压实责任,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对兴园公司海峡、中行、建行、邮储等7个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并将建行闲置资金21.53万元归集到信用社基本户账户中,现2021年审计指出的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南极公园前期工程未按要求结算审核。

  进一步整改措施:县政府于2022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邀请磐安公司代表、诚毅置业代表等原参加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推进解决项目前期结算等问题,形成结论意见为前期工程为历史遗留问题暂时无法结算,后续公园项目单独预结算。根据县政府相关专题会议(〔2019〕41号)、(〔2020〕18号)、(〔2020〕33号)精神,为确保后续公园建设工程量的准确,磐安公司、厦门杏林建设监理公司、福建盛翼施工公司及金星园公司项目工作组对南极公园工程开工前现状做了界面勘测认定,对前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测量记录,采取二期工程单独预结算、隐蔽工程及时进行签证认定方式做好二期项目的施工建设。截至目前,二期工程已完成施工,施工方正在整理结算审核材料,该问题拟近期完成整改。

  2.EPC工程管理不到位。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12月31日前对清流福宝化工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核实相关工程量情况,目前已找回25张工作联系单的签证(变更)相关材料,金星园公司针对这25张联系单进行研讨,目前已确认签证(变更)的真实性和产生工程费用的合规性。根据巡查出清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有3处不属于结算审核依据的工程量总价7.87万元,2024年1月16日经过与省一建公司的沟通协商,同意将此款项从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小微双创基地(一期)项目未支付的勘察设计费中予以代扣。从结算审核报告中发现有“一期有正面边坡支护工程36.6万元、二期ABC绕路及CD涵洞12.78万元、预算外的三期下棚村县道口至村部水厂路面硬化18.64万元”等签证计入结算依据是否合规正在核实。二是加强业务监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清流福宝化工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了严格的工程量核实,并对工作联系单签证(变更)相关材料进行了查缺补漏,确保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开展业务学习。2022年11月3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金星园全体职工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703688;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研发楼3楼,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qljxgwh@163.com

  中共清流县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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