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地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灵地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村(居)委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5月31日,县委巡察七组对灵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7日向灵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将反馈意见印发给各党支部,并于10月18日召开班子会通报巡察反馈情况,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1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17日召开村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刻认识问题实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站位,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整改,集中精力标本兼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和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黄火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镇党政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以上率下,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把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与“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项目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总结教训,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运行。同时狠抓全体镇村干部作风,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以深化作风能力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对“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分析研判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各村村情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析研判,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五个美丽”创建工作。二是落实即知即改。1、对部分扶贫资金资产长期闲置问题,已整合灵地村、田中村等7个村扶贫资金,统一购置店面通过出租方式增加村财收入。2、对闲置资产分类进行整改,切实发挥实效,田中闲置店铺已于2023年6月16日出租;青甲冷库已挂网招租,至今未出租。3、对于粮食安全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对9个卫片图斑,通过拆除复耕、办理设施用地、农转用、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9个。4、通过群通知、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订单粮政策宣传,增强农户对政策性订单粮的了解,着力帮助农户解决粮食销售兜底问题,扩大订单粮收购量。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上级订单粮任务。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房长制,执行“联审联批”、“四到场”等制度,加强建房用地管理;同时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落实周三巡查制度和耕地进出平衡措施,加快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卫片图斑整改。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跟进“五个美丽”创建。
2.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稳农业发展。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的问题建立农业技术人才库,结合群众需求,通过现场教学、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农业的指导,推进制种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于2023年12月14日制定推进制种业发展措施;并成功申报清流县灵地镇种子产业区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将有力服务种业及农业产业发展。二是抓牢工业发展。对工业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盘活我镇石英砂矿产资源,2023年12月成功与勇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光伏玻璃用石英砂深加工项目。同时加强辖区工业企业的走访,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针对我镇企业存在的订单和物流问题、积极组织专班跟进,通过走访企业20余次,为企业反映的10余条问题逐一跟踪解决,截至目前,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家,完成技改项目1个。三是抓好文旅融合。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不够的问题,通过文物保护修缮、非遗传承、传统村落规划编制、保护、活化利用,争取步云村省级传统村落资金等措施,大力推进文旅康养项目。①建立规划编制责任清单,加强与编制单位和县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分析传统村落现状,摸清家底,明确规划内容,加快推动步云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进度及加强古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同时通过申报非遗、传统村落活化利用、争取资金修缮文保单位等方式做好文化传承与保护,激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活力。②已完成步云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及4栋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县政府已进行批复。目前已成功申报1项县级非遗、5项市级非遗、1项省级非遗,今年正在申报2项县级非遗(灵地龙灯制作技艺、灵地杨源铸铁技艺);今年成功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完成县级文保单位藻山公祠和蓬堂挹秀堂的修缮保护工作,向上争取省级文保单位先雕公祠的修缮和灵地镇非遗传习所项目资金,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为文旅融合发展增添新动能。
3.关于生态环保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横幅等媒介,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升村民群众、养殖企业主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对鳗鱼养殖污染整治有疏漏问题,强化保护责任,重点对鳗鱼养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生猪养殖场下游河道水质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偷排漏排线索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着力将问题发现在早、处理在小。落实鳗鱼养殖场所在流域水质监管,加大水质监测频次,对各入河排污口的水质进行检测,实时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质情况;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环保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查阅各项环境管理日常台账,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环保设施维护、除磷药剂使用管理登记和污泥处置利用等工作。三是落实整改整治。1、对于鳗鱼养殖问题,已组织5家鳗鱼企业拆除废弃管道,同时做好污水蓄水池防渗处理。2、对于生猪养殖环境整治问题,已督促养殖企业检查粪污处理设备,AO生化处理池,并保障正常运行;同时按环评规模补齐消纳地;并采取措施削减养殖规模,严格按养殖指标进行养殖。3、对断面水质未达目标值问题,加快推进集镇及邓家、田中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实现居民日常污水分流收集处理,减少氨氮、总磷入河,根据检测结果,我镇水质已达Ⅱ级水质。
4.关于和美乡村建设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推进农田设施损毁修复。对灌溉水渠损坏严重问题,已利用保险赔付资金,对水毁严重的沟渠涉及8个村进行修复;配套2个项目高标准农田,总投资1200万元,对尤坊甲村、田中村等5个村灌溉水渠损坏、机耕道未硬化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修复,目前项目进度已完成。同时加强与琴源水库对接,推动并完成南面灌渠项目。二是强化饮用水保障。对部分村饮用水无法保障问题,已列入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行整改,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是严守生态红线。对未能严守生态红线问题,涉及新建烤房占用生态红线,已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整生态红线,同时已组织村委会和烟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另行选址。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1.及时调整灵地镇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各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负分管责任。2.落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申报制度,向县委宣传部就灵地镇2023年党员集中轮训及举办相关讲座等事宜进行申报,同时每半年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会议。3.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知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由各领导干部对个人撰写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对未将意识形态纳入其中或者一笔带过的及时修正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定期对辖区内各村(居)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专门或综合检查,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目前已开展综合检查4次。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对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上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对今年以来举办的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进行梳理,及时将申报表及授课人提纲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建立相关台账。并针对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村党支部“党员义务”制度牌已全部更新制作,步云村党建室制度牌已更正位置。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部分重大政治表述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上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最新成果,通过党务培训、党建督查等方式,同时强调党支部工作计划撰写要求,规范政治性表述。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对今年以来的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当政治表述,提升政治敏锐性。五年年来开展党建督查20期,对支部材料政治表述等内容重点把关,要求不当政治表述及时整改。
(二)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对“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上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定期研究分析本镇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针对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对存在问题分析过于简单的问题,立足本镇实际重新做好分析研判,结合本镇案例、信访件以及干部作风形成个人调研报告。并由镇纪委定期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已按要求对新进3名班子成员开展心谈话。二是强化教育力度。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不足的问题,通过警示教育,将本年度查处的身边案件在警示教育会上通报其处置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学习效果,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上已对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并责令责任人进行书面检讨。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大坪村报账员黄某2018年10月收到养猪场租金300元于巡察期间已入村账。四是深入排查防控。由经管站牵头对各村(居)是否存在个人经手现金、长时间保管现金、甚至收入不入账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抓实整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在深挖问题线索不够的问题上进一步强化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用好“六个一”工作法,深入项目现场、村居一线深挖问题线索,落实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查处全过程监督,推动监督责任转化为监督工作中的强势。当前镇纪委通过两个平台,不断强化监督责任,走访民情,办结群众诉求。二是落实即知即改。对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上,由镇纪委协助镇党委立足本镇实际及干部作风修改本乡镇政治生态分析报告。针对处理建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镇纪委于2023年11月20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追缴。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在村级纪检委员前哨作用未发挥问题上,由镇纪委针对往届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整改措施开展全面排查,确保问题彻底整改;由镇纪委牵头对各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督促落实监督责任。四是从严追责问责。针对未全面履行审核职责的灵和等4个村村级纪检委员,镇纪委已对涉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上级资金政策文件、财务管理规定等内容,明确支出范围,加强镇村财务人员业务能力。2023年12月11日组织各村村书记、报账员开展农村三资业务培训,学习《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文件。二是落实即知即改。针对超标准发放工资补贴的问题,开展清理追缴违规发放的工资、燃油补贴、话费补贴,并登记造册,发放催缴通知书。目前已完成职级并行人员话费补贴、超额发放误工补贴、“七一”座谈会餐费资金清退工作。未全面完成的清退工作有:违规发放村两委干部防火值班补贴、疫情防控一次性临时补助、超标准支出党支部换届餐费防火工作餐费。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党建办抓好误工登记“日登记、月审核”制度落实,村级监督委员会、镇经管站做好村级费用支出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等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四是从严追责问责。对镇经管站负责人进行书面检讨,责令其对照问题清单,立行整改,对所涉及村的村书记进行问责处理(具体内容见清单),责令其对照整改清单进行整改。
4.关于镇级资金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未严格按合同收取镇自来水厂管理费进行详细核对,镇财政所已于2023年12月4日发放通知书进行催缴,已于2024年6月24日完成清缴。已清退会员江某、黄某家属生病住院慰问金。二是完善制度规定。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完善健全财政内控制度,如《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内部制度》等,建立财政内审机制,确保合同按期履行,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资产发包、工会慰问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关于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指导。召集各村(居)主干、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围绕“四议两公开”、询价采购、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清流县农村资产清查明细10张表》填写,要求严格落实村级“三资”管理。2023年12月11日组织各村村书记、报账员开展农村三资业务培训,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与《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文件并组织各村清查合同,对应收未收的租金进行催缴;针对询价采购程序混乱问题上,已于2024年1月9日组织各村学习镇级制定村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灵政〔2024〕1号)文件并执行。二是严格落实整改。1、针对执行“四议两公开”不严格的问题,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在重大项目支出中,提供相关会议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整改落实违规支出、票账不符等问题。组织各村进行清退,详细列出各村的补贴费用以及相关的费用,对每笔费用核实,并进行清单化管理,杨源、马寨、灵和已在党员大会上通报资金使用情况。2.对未及时收取的2021年大坪村花卉租金5100元问题,已追缴到位。12月12日完成追缴坑甲村水库承包款600元。3.严格落实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注明债权债务产生原因,实行动态管理,针对每笔应收款进行登记造册,对大坪、尤坊甲、坑甲等3个村应收账款,由村委会对相关应收款进行查对说明、并由经管站组织核对,对应收款进行催收,对不属于应收款项的进行核销。目前该3个村应收账款经核实后,已召开村两委会议并进行往来账清理。4.针对审核把关流于形式问题,现完成超标准发放离任村主干年限补贴、三八活动经费、青山林场补缴林地使用费清退工作。三是严格规范程序。严格规范村干部报酬待遇发放标准,严格执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等规定,加强监督审核,强化资金管理实效。四是从严追责问责。要求灵和村未经会议等程序将资金进行投资,大坪、尤坊甲等5个村对采购大宗物资未进行询价、青甲村超付行为、杨源村对开发票时间早于会议研究时间、马寨村对同意支付老欠接待费进行情况说明,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处理(具体内容见清单)。
6.关于建设工程日常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业务学习。针对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上,镇项目办于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1日组织镇村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业务、《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大坪村美食体验区木屋等4个项目多付工程款行为,已向施工方发布清退函,要求按时上缴多付资金,目前该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清退工作,共清退资金63428元。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先指定后补程序及资料问题以及未按规定扣留工程质保金问题上,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项目立项、招标及实施、结算全过程监管,杜绝先指定后补程序及资料的行为,及防止出现招标未下浮、质保金未扣留行为。四是从严追责问责。对大坪等4个村的村书记予以相应问责处理(具体内容见清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针对会议决议与执行情况不一致问题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坚持立行立改。青甲童某等15名缺勤人员误工补贴未按会议决定扣减问题,因考虑到误工补贴部分村已发放,故镇党委、政府统一在2022年度村级绩效中扣减缺勤人员误工补贴。后续镇党建办、镇纪委、镇经管站将加强沟通,对各村误工补贴情况审核,扣减缺勤人员误工补贴;针对姚江发电厂协议的问题,经核实是记录人员记录错误,已经于2024年1月11日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举一反三,重新核查历年政府签订合同,同时完善合同签订的相关程序,并要求各站所严格按照会议纪要进行合同签订。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坚持班子周一例会制度、书记末位表态制度,通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督促党政办规范会议记录整理。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指导。针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上,结合党建督查,全年开展督查4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均要求各包村领导到会列席指导,督促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责任。二是抓好整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问题上,各党支部已补齐2020年以来支部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组织生活会材料,雷同的进行重新撰写,由党建办审核把关收齐材料。三是压实责任。针对党内制度执行不实问题上,12月18日镇党委组织委员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建工作集体约谈会,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责任。四是追责问责。针对步云、马寨、瑞云社区等5个党支部存在复印伪造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问题。镇纪委已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针对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上,严把人选资格条件,认真履行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任程序,实行干部任免全程纪实制。今年来选拔股级干部1名,已落实选拔相关程序,相关材料附后。二是严格选人用人。针对干部队伍不稳定问题上,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谨慎考虑岗位人选,保障站所人员力量,同时做好工作衔接,落实村建站、环保站等站所工作人员AB岗,推动以老带新,帮助新干部熟悉岗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干部作风不严实问题上,将姚坊村委会的违规行为在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其他村(居)引以为鉴、自查自纠,坚决落实河道巡查,抵制非法采砂,从根源上遏制不良风气;该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追缴违规收取资源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灵地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针对土地补偿费管理不规范未完成整改问题上,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将灵地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催缴力度。目前已收101850元,剩余127875元未交,已由灵地村村委会与4名当事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书,按时追缴到位。二是加大催缴力度。深入分析研究灵地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未完成的原因,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通做实思想工作,抓紧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从严追责问责。对灵地村村书记开展约谈提醒,要求有关责任人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紧抓催缴工作,做好村级“三资”管理。
2.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在“部分村委及时收取花卉大棚租金”问题上,杨源村已收集相关材料,对罗某提起诉讼,通过起诉,2023年2月1日立案,9月8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保证金5000元转为租金,2023年9月8日开始6.08万元分为三期,2025年3月1日前还清,目前案件仍在执行中;在“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执行不到位”问题上,姚坊村已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对青山林场提起诉讼,现等待法院进行调解。二是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要求严格落实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已组织工作组摸底各村资产情况核实。三是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有关责任人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要求村内形成整改落实措施和时限,做好村级“三资”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存在的问题,已对2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6人,书面检讨1人,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未完成情况整改3个: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抓得不紧的问题。针对处理建议落实不到位问题上涉及资金追缴问题,镇纪委已于2023年11月20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追缴,已确定于烤烟收购完成后上缴。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然存在的问题。总共需清退资金294057.43元,已清退118754元,剩余疫情防控一次性临时补助、超标准发放的工资、燃油补贴,对于未完成清退并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3人(涉及需清退资金27542.74元)拟进行诉讼追缴。
(3)关于灵地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镇纪委已于2023年12月15日对灵地村村书记开展约谈提醒,要求有关责任人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措施、加大催收力度,按照还款协议要求,推进整改。
未完成原因:个人资金清退上,涉及不在任村两委干部,认识不足,清退积极性不强。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及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巡察问题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强化跟踪推进、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长效常态化管理。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坚持党要管党,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细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从严执纪,久久为功,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4.强化整改成效,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着力强化党组织建设,积极谋划,突出重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抓好产业转型、项目建设、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451002;通信地址: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灵地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65313;电子邮箱:qllddzb@163.com
中共灵地镇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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