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日期:2025-01-17 16:56 来源:清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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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依法履行统计职能,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筑牢依法治统思想根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改统计法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必修课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2024年,全局共开展集中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3次,参与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次,同时大力推动县各级党委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36场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19场次,统计系统开展统计业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培训 10余场次。

2.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教育,516日在清流县委党校科级干部政治能力提升班上讲解统计法知识,1118在县委党校第三十二期青干班讲解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统计业务水平和依法统计意识。

3.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要求,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50多次,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统计、理解统计,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普查氛围、统计氛围。

(二)扎实开展依法统计工作,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1.依法依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统计各项职能,依法组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社会科技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严格依照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报表,聚焦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报表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个性化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并把统计法治知识培训作为各类专业培训的第一课,系统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工业、农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培训共10余场次,培训人数500余人。

2.有力推动统计监督检查。一是10月下旬,配合市统计执法检查队对全县在库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三个专业共30家在库企业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根据省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我局制定全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1月下旬,我局执法检查组对嵩溪镇、灵地镇、长校镇和温郊乡的服务业、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专业共10家在库企业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并及时推进“闽执法”平台应用工作,将行政检查案件全部录入闽执法平台。

3.持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推动统计基层服务。加强与部门协作,督促企业建立和健全统计台账,依法规范保存原始凭证,不断夯实统计基础。二是加强统计分析预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密切跟踪监测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及时提出预警,做到超前服务、精准服务,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三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做好《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编印工作,今年以来,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月报、数据解读、人口等统计数据,为县委、县政府,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并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四上”企业等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电子台账,如实及时报送统计调查资料,利用现场核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深入基层“送法入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思想意识。

二、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普法宣传的影响力还需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联动不够,尚未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单一,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2.基层统计力量比较薄弱。随着统计任务逐年增加,统计内容不断细化,基层统计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乡镇基层统计队伍人员不够稳定,调换比较频繁,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深不到位,导致统计各项基础工作衔接不够;另一方面,基层统计人员一般身兼多职,专职不专,负责工作杂、多、乱,难以专心对待专业工作,经常因分身乏术而对统计工作显得力不从心。

3.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由于统计专业性较强,统计执法监督水平和力量不足,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局共有21,其中有统计执法证3,占总人数的14%,执法队伍建设跟不上实际工作需要。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点推进2024年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统计监督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常态化推动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再学习、再领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实施办法》等统计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通过各专业的业务培训会,将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创新和拓宽统计法宣传渠道,积极组织开展户外普法宣传,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企业、居民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氛围。

2.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统计台账、依法保存原始记录,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确实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同时积极利用“双随机”统计执法、日常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线上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执法检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常态化,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统计业务能力及依法统计意识,提升统计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3.抓实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扩充执法力量,鼓励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程序和法规条文学习,着力提升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监督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执法技能培训,鼓励统计干部多参与国家、省、市统计局执法任务,学习执法办案经验,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清流县统计局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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