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玥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日期:2025-03-11 10:29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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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贤(3504****0015)(被继承人)于2022年9月26日死亡。继承人刘玥(3504****002X)持相关材料申请继承下述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面积

1

刘文贤

清国用(2014)第16083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6-1-2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5层

133.29平方米

2

刘文贤

清国用(2014)第16079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5-1-2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2层

244.46平方米

3

刘文贤

清国用(2014)第16076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4-1-2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1层

46.2平方米

4

刘文贤

清国用(2014)第16085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7-1-2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6层

47.6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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