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玥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刘文贤(3504****0015)(被继承人)于2022年9月26日死亡。继承人刘玥(3504****002X)持相关材料申请继承下述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证号 |
坐落 |
面积 |
1 |
刘文贤 |
清国用(2014)第16083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6-1-2号 |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5层 |
133.29平方米 |
2 |
刘文贤 |
清国用(2014)第16079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5-1-2号 |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2层 |
244.46平方米 |
3 |
刘文贤 |
清国用(2014)第16076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4-1-2号 |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1层 |
46.2平方米 |
4 |
刘文贤 |
清国用(2014)第16085号、房权证清字第201400417-1-2号 |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0号6层 |
47.63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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