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司法局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04-18 17:39 来源:清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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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公布,请广大群众按照整治内容,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督促整改,

整治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10月

二、整治范围

    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领域

三、整治内容

(一)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 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聚焦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行为

(三)聚焦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聚焦整治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五)聚焦整治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六)聚焦整治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久拖不决,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等行为。

四、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

(一)举报受理邮箱:qlxsfjfzg@163.com

举报电话:0598-5325773

(三)来信来访地点:清流县龙城街22号5楼司法局

(四)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五)受理要求:反映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应包括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内容,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以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清流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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