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升才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21号1单元502室(房权证清字第200800549号、清国用(2009)第9958号),房屋建筑面积132.83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林家圻、罗月銮,林家圻(3504****0036)(被继承人)于2024年5月17日死亡。继承人林升才(3504****0058)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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