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证号:闽(2020)清流县不动产权第0000365号)

日期:2025-06-11 11:46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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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423执789号之一,福建省清流森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清流县嵩口镇工业路12号(产权证号:闽(2020)清流县不动产权第0000365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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