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5年第二期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69号)。以下人员经初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2025年第二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明细表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认定日期 |
1 |
尤祖民 |
3504231********0010 |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
2025-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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