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倩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7号1幢107室(清国用(2007)第8928号、房权证清字第2850号),房屋建筑面积52.73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黄墙姑,黄墙姑(3504****6524)(被继承人)于2025年2月13日死亡。继承人郑倩(3504****0020)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