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春节期间,外出旅游、节庆活动集中,客流、物流密集,各类火灾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增多。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全县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平安祥和欢度新春佳节!
一、农村地区
1. 居家烤火取暖严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取暖设备周边不得堆放可燃物,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2. 取暖电器须选购合格产品,定期检查家中线路,及时更换老旧电器,不超负荷、长时间运行,勿覆盖烘烤衣物,做到人走断电。
3. 遇电气火灾,应先拉闸断电,严禁用水扑救,立即拨打119报警。
4. 居家祭祀尽量不用明火;确需烧香点蜡,须专人看管,远离易燃物、燃气管道,做到人走火熄。
5. 烟花爆竹选购正规合格产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到指定区域燃放,严禁在室内、草地、山林等区域燃放;周边燃放时请关好门窗,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防止飞火入户引发火灾。
二、城区居民
1. 严守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及时清理厨房、阳台、楼道杂物;外出做到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厨房用火不离人,不卧床吸烟,教育儿童不玩火;烟花爆竹在指定区域规范燃放。
2. 定期检查家中电器,及时更换老旧设备;电气火灾先断电、禁泼水,迅速拨打119。
3. 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不占用疏散通道。
4. 电动自行车不进楼栋、不飞线充电、不私自改装,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5. 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小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管理,严禁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
三、社会单位场所
1.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营业场所,保持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严格值班值守,完善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
2. 举办节庆、商贸活动,场地与电气设备须符合安全规范,大功率灯具远离可燃物,配足消防器材,确保通道与出口畅通。
3. “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及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消防自查自改,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4. 营业场所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员工职责,强化实操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5.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与管理制度,作业前清理可燃物,落实防火分隔与监护措施,规范安全施工。
四、景区及文物古建筑
1. 游览景区、文物古建筑须遵守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违规动火、不野炊生火。
2. 进入商场、市场、文娱场所,提前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位置。
3. 参加庙会、祈福等大型活动,提前熟悉疏散路线与应急环境;遇紧急情况不逆行、不推搡,照顾好老弱妇幼,防范踩踏事故。
4. 宗教活动场所、古建筑内祭祀用火,须在指定区域隔离实施,专人看管、全程巡查。
5. 遇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沉着冷静快速逃生;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疏散,避免拥挤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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