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荚仲海、荚根水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 138宗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将荚仲海、荚根水经依法申请的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138宗地(具体详见附表)的林权登记申请予以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6年02月10日起至 2026年3月6日止,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登记事项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209-1号
电话:0598-5320011
邮政编码:365300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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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林权申请登记内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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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地 编 号 |
宗地 坐落 |
地 名 |
宗地四至 |
林 班 |
大 班 |
小 班 |
林 种 |
主 要 树 种 |
面 积 ( 亩 ) |
林地 使用 年限 |
林权权利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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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林地 所有 权 |
林 地 使 用 权 |
林 木 所 有 权 |
林 木 使 用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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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 |
黄泥垅、 高寨坑 |
标记 |
鱼塘 |
坑 (小路) |
小山顶 |
022 |
11 |
030、060 |
用材林 |
杉木 |
20 |
2030年12月03日止 |
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委会 |
荚 仲 海 、 荚 根 水 |
荚 仲 海 、 荚 根 水 |
荚 仲 海 、 荚 根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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