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5次、专题推进会4次,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切实承担具体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逐条剖析根源,制定《清流县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75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巡察整改以来,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财务管理、档案工作、基层统计人员调整等方面制度6项,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局党组于8月11日组织学习了《清流县细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深刻把握制度核心要求并坚决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规范执行。今年以来召开的16次党组会、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支委会均有将涉及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文章、指示、要求作为“第一议题”放在议程首项进行传达学习,且均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在会后24小时内形成学习记录规范归档。
(2)针对“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共召开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6次。二是提升研讨质量。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共安排班子成员轮流领学解读并结合分管领域作重点发言6次,主要领导均有结合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有效杜绝简单泛化、浅尝辄止现象。
(3)针对“学习研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把学习材料质量关。严格落实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办公室抽查的机制,有效提升学习材料质量,今年以来,共组织撰写心得体会3次,均未发现存在抄袭或未结合实际等问题的材料。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指出的“2022年有7名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心得体会未结合实际工作撰写”问题,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人员全部重新撰写。
2.关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1)针对“经济预警预测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专业能力。以“统计大讲堂”为抓手,持续拓展各专业人员知识面,有效提升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已成功举办5期“统计大讲堂”。
二是深入一线调研。积极组织各专业人员结合我县各行业运行实际,深入乡镇和企业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调查对象经营情况,对发现较为重大的问题及时预警预测。今年以来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20篇,其中《关于当前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关于2025年粮食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4篇获得县主要领导批示。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今年以来积极赴省市统计机构沟通协调工作10余次,并强化与县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全面提高预警分析能力和质量。
(2)针对“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经济理论学习。我局于7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深刻把握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内涵,以习近平经济思想引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和监测分析优化。二是强化专题调研分析。7月以来,我局围绕本县主导产业(特别是氟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及建筑业、房地产业、特色农产品电商、新零售等新兴业态的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撰写了《清流氟材: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化学键”》《发展赛事经济,推动清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3篇专题调研报告,其中2篇被省统计内网采用。
(3)针对“靠前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点对点”业务指导。持续深入开展统计下基层服务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各专业人员深入乡镇、企业开展业务指导150余人次。二是夯实数据源头质量。在服务指导过程中,同步督促指导乡镇和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统计台账,确保上报数据有据可查、真实准确,今年以来开展统计数据现场核实超100余人次。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开展针对性统计业务培训13次,详细讲解统计指标,明确填报范围与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3.关于“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建立标准化台账式审核清单,并对未能入库的固投项目加强分析研判,逐项指导项目业主完善申报材料,今年第三季度新增入库项目21个,入库成功率由上半年的51%提升至80%。二是强化全流程管控。进一步完善月度数据报送异常情况审查机制,实施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及时核实调查对象数据异常情况,严把数据源头质量关。三是提升基层业务水平。今年以来,采取“理论+案例解析”相结合的多专业联合培训共13场,统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法规培训。于8月26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组织我局行政执法持证人员系统学习统计执法规范流程,提升执法实操能力。二是严格规范流程。始终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及司法部门有关规范要求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并加强对法律文书制作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依规依纪依法。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已对执法程序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于8月29日组织局党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的重要事项及时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今年以来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1篇,组织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2次。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全面排查梳理局内宣传栏、制度牌等宣传阵地,及时撤换过时内容7处,确保内容准确规范、时效性强,切实发挥好教育引导主阵地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及重点任务的前提下,用心策划宣传主题,今年以来已在“福建微清流”公众号发布文章3篇、清流新闻网发布文章2篇、省统计局刊登分析文章2篇,并向省市统计局投信息稿件12篇,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宣传我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及工作成效等。
(二)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追回款项。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460元已于7月23日前全额退回。二是加强制度学习。于9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清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费用报销标准。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已对多报销差旅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预借现金入账程序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内控制度。于9月19日将修改完善的《清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执行,有效堵塞制度漏洞,杜绝“白条抵库”或延迟入账等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责任人员已被驻县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3)针对“财务审批流程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指出的报销凭证相关问题已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已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二是规范审批流程。于9月19日将修改完善的《清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执行,明确规定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履行完整的签字流程,确保审批环节规范、严密。
(4)针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已于9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清流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报销单据。已在培训签到表中增设“是否用餐”勾选栏,由参训人员填报,确保“人、单、钱”一致,进一步规范业务培训伙食费报销附件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2.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追回多付资金。经积极沟通,已于8月12日追回县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竞赛项目(统计局片区)多支付的工程款1.4385万元。二是强化政策学习。于9月1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关于印发清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规〔2023〕5号)等相关文件,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资料归档。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县纪委予以诫勉处理。
3.关于“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源头审核。新增《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表》和《无利益冲突承诺书》等内容,并要求经办人员在实施采购时,严格查验供应商信息并进行关联关系比对,把好审核关。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于9月1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县采购相关规定,重点学习关联供应商风险及防范要求等内容。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于7月18日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一次集体谈话,谈话内容紧扣当前工作重点、班子运行及干部队伍思想动态中的突出问题,起到凝心聚力的良好效果。二是完善谈话制度。于9月19日将修改完善的《清流县统计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与班子成员的集体谈话,并确保谈话前精心准备,直指要害。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要求,已组织全局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变化,重新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由分管领导从严审核把关,形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9份。
(3)针对“警示教育未常态化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刚性落实频次。严格按照“一季度一警示”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确保频次、人员、时间“三到位”,今年以来已开展警示教育5次。二是丰富教育形式。坚持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于7月8日组织参观林畲清风馆廉政教育基地,于8月11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等相关典型案例,进一步丰富形式,增强廉政教育实效。
2.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统筹推进党建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专题研究部署。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会议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与推进力度。二是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换届选举程序,明确在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严格按规定时限启动并完成补选程序,切实提升支部组织建设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组织相关人员对2019年以来的支部手册、会议记录及工作总结等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支部材料已第一时间完成整改。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组织党务工作者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清流县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操作手册》等相关材料的学习,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督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学习引导。于8月29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最新要求,有效增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材料审核。会前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核,对未结合个人实际、自查剖析不深刻、谈问题避重就轻的一律退回修改或重写。三是规范会议召开。严格按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规范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相互批评必须开门见山、点真问题,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对近年来组织生活会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问题流于形式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已退回重新撰写,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今后必须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查摆问题。二是开展批评教育。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确保活动频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9次。二是规范活动记录。规范建立党日活动完整档案,活动时使用统一制式签到表现场签到,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撰写小结,并及时收集整理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归档管理。
4.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先定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议事制度。重新修改完善《清流县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部分变动内容和表述不清之处进行修正,并已于9月19日印发执行。二是规范议事流程。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股(室)先行汇报背景、条件和初步建议方案,供党组成员逐一充分讨论、发表明确意见,党组书记在综合大家意见基础上最后发言并归纳总结,形成集体决定。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均严格按上述流程执行。三是强化过程监督。今年以来驻县工信局纪检检查组共列席会议进行现场监督5次。
(2)针对“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议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参会人员管理。局党组于8月11日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仅党组成员拥有表决权,非党组成员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要求在记录时清晰、准确标注“出席人员(党组成员名单)”、“列席人员(姓名、职务)”及“缺席人员”,并对列席人员的发言性质进行明确标注,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全面反映会议情况。
5. 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档案管理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已组织人员对巡察指出的2021年以来6份执法卷宗和9份执法检查记录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对历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股级干部任免等材料进行全面清查、整理、差缺补漏,对由个人保管的党员档案已收回党支部统一保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于9月19日将修改完善的《清流县统计局档案工作责任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责任部门(人)和归档时限等要求。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档案材料遗失的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对未及时整理归档档案材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会议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控会议数量。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并严格执行“无实质内容、无明确议题、无实际效果”会议不得召开的要求,从源头上减少非必要会议,今年以来未再发生一周多天、一天多次开会现象。二是优化会议组织。从严把控,持续优化,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和学习,明确主题、议程和内容,压缩会议时长,汇报发言直奔主题,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三是注重学习实效。严格实行召开学习会前发放学习材料要求预习思考,会中安排重点发言谈认识举措,会后跟踪督办学习成果转化和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确保学用结合、取得实效。
6. 关于“统计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
(1)针对“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要求配齐配强乡镇统计岗位力量,并严格执行统计岗位人员“先进后出”的交接原则,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清流县基层统计人员调整审批制度》,并于年9月19日正式印发至各乡镇执行,以制度保障队伍稳定性。
(2)针对“统计执法力量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组织备考。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2名干部参加今年的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强化培训辅导。积极组织2名备考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班和考前视频辅导,并进行集中辅导和模拟测试。我局2名干部于7月中旬顺利通过考试,进一步壮大了执法队伍规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业务股室、财务参与,对2019年试行的《清流县统计局移动采集设备(PDA)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制度科学、严密、可操作,并于9月19日印发执行。二是强化台账管理。设计并使用统一的、要素齐全的《移动采集设备(PDA)领用/归还登记台账》,明确设备唯一编号、型号、领用单位/人、领用日期、预计归还日期、实际归还日期、归还时设备状态、接收人、备注等关键信息。三是加强数据安全管控。发放时强调设备专用性,使用中严禁安装未知软件,归还前由使用人彻底清除业务数据并由接收人确认,设备报废前进行专业数据销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期间,未移交涉及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
四、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下一步,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推进。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判整改成效,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组织“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是否真解决、机制是否真运转、效果是否真巩固,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和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如数据质量管控、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将其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重点围绕数据质量管控、统计执法规范化、财务内控管理、项目采购流程、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评估和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类问题的发生。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持续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坚决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统计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上来。以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加大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产业,提升统计服务的精准性和前瞻性。同时,把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干部队伍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清流县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322454;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清流县统计局,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qltjbgs@163.com。
中共清流县统计局党组
2026年2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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