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我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fjql.gov.cn/ )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6年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取得。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5.报考范围为“面向三明市户籍人员(或生源)”的,是指:(1)三明市户籍人员,即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三明市的人员;(2)三明市生源,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3)三明市内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市外生源,均视为本市报考者。招聘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6.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是指具有下列经历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有关人员,经相关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可以报考“专门岗位”:(1)在清流县参加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地或生源地在清流县。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含加分、免笔试等),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1日8∶00至4月8日17∶00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费。
(三)有关要求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26年3月31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于4月8日17:00关闭。建议报考者错峰报名,避免临近报名截止时间网络拥堵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站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3月31日8:00——4月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考试”操作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4月20日9:00后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停机、关机或无人接听而影响信息接收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参照网站提供的简历格式模板及说明,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待业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如户籍或生源、服务基层项目、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福建就业网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慎重报考。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报名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清流县城关,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本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2开考;大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开考。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研究生免笔试岗位的,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5名(含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5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再按1:3比例进入面试。
5.笔试加分:根据闽人发〔2006〕10 号、闽人发〔2009〕221 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4月27日8:00至4月2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上传相关加分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6.成绩查询及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7.笔试成绩合格线(含加分后):《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书面放弃面试声明。如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3天提出书面放弃面试声明,否则记入诚信档案。空缺的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该岗位(含研究生免笔试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1.考生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 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阶段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三)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2.新聘人员应在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申请调出县外。
4.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8-8703820。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右侧“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0591-960。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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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