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秋浪继承(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房权证清字第201100541-1-2号、清国用(2012)第12111号)

日期:2026-05-07 14:4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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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号8幢407室(房权证清字第201100541-1-2号、清国用(2012)第12111号),房屋建筑面积114.41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邓菊凤,邓菊凤(3504****4025)(被继承人)于2025年12月07日死亡。继承人邓秋浪(3504****4017)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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