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流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公告

日期:2026-05-12 14:42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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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林权单位及个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5)60号)及《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21〕42号)文件精神,清流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计划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500亩,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的主体、对象及条件

  1、赎买主体:清流县人民政府委托清流县林业局、清流县林业基金站实施,赎买后产权归清流县林业基金站所有。

  2、赎买对象:清流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含:省政府批准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莲花山保护区,大丰山森林公园及安砂水库、九龙溪(沙溪)、罗口溪两岸一重山,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和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高速公路、铁路、国道两侧一重山,环城周边一重山。

  3、赎买条件:权属明晰、无纠纷,原则连片面积50亩以上。

  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的赎买方式

  遵循“自愿、有偿”原则,采用协议或竞价方式进行赎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次性买断,林地经营权采取支付林地使用费的方式。村集体所属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出让,须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资产评估与转让程序。注:赎买过程中因资产评估和核查等发生的费用,由申请赎买的林权权利人承担。

  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价格

  根据评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亩。超过1000元/亩的由“清流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事一议。

  四、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赎买合同签订后,经清流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清流县林业基金站预付60%,其余40%待林权证登记事项变更及林地移交正式接管后支付。

  五、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9日

  报名地点:清流县林业局二楼林业基金站、资源站

  联系方式:范先生 0598-5321908  邓先生0598-5328563

  六、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林权所有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拟赎买山场的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表

  4、承诺书

  

   

  

  清流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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