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反映渠道的公告

日期:2026-05-12 16:48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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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现就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反馈渠道公告如下:

  一、线下反映

  请前往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号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通过现场咨询、填写问题征集表等方式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指导完善所需材料。

  二、线上反映

  1.扫描如下二维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2.拨打专线电话0598-5361360、0598-5323008,详细说明问题情况、不动产坐落位置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以下情形不列入本次问题征集范围:小产权房及各类违章建筑;存在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的不动产;政府公告已列入征收或拆迁冻结范围的不动产;已纳入相关专项行动清理范围且明确予以拆除或收回的不动产。

  特此公告

 

 

  清流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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