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日期:2026-05-15 10:42 来源:清流县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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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202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公告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清流县202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ZCZB[CS]-QL2026003

2、项目名称:清流县202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89792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a.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①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6518日起至202652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②磋商文件购买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③磋商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可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邮箱(zhongcai_fj@163.com);

7、磋商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8、磋商截止时间:202652609:00(北京时间),磋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开标时间:2026526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10、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4楼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姜先生     联系电话:15705956671

采购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天玺大厦1605室

项目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0598-8281783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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