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长秀继承(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清国用(2013)第13903号,房权证清字第201201372-1-2号)

日期:2026-07-16 11:2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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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号1幢310室(清国用(2013)第13903号,房权证清字第201201372-1-2号),房屋建筑面积62.95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赖武鹏,赖武鹏(3505****001X)(被继承人)于2026年2月21日死亡。继承人邹长秀(3505****0025)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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