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近期相关采购需求的意向征集公告
一、征集目的
为做好我中心设备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采购设备技术参数科学合理、性价比最优,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市场调研,广泛征集相关产品信息、技术方案及市场价格,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征集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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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拟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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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化品储存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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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物安全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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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压灭菌器 |
1 |
非特种设备 |
说明:以上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为初步意向,最终采购内容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市场调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如医疗器械注册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等);
四、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产品技术资料:产品彩页、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功能特点说明、与同类产品对比优势等;
3.价格信息:设备的单价、质保期、耗材/试剂价格、年度维护费用等(报价仅供市场调研参考,不作为正式采购依据);
4.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培训计划、质保承诺、维修响应时间、备品备件供应等;
5.用户案例: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销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6.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五、资料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纸质资料一份(加盖公章)
2.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止;
3.提交地点:清流县北大路55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办公室。
4.资料封装:纸质资料须密封包装。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意向征集仅为采购前期准备工作,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或合同要约,最终采购方式、技术参数、采购数量以正式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为准;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用于市场意向征集,我中心承诺对资料内容严格保密;
3.参与意向征集的供应商不因此享有任何优先中标权利;
4.我中心保留对本次意向征集公告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5.本次意向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向参与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流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清流县北大路55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98-8706568
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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