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清国用(2012)第12919号)

日期:2026-08-03 15:09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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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雷玮(居民身份证3504****002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凤翔社区凤翔街96-1-A-302的土地证(证号:清国用(2012)第129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玮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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