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清流县职教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M3504237202000012
2、项目名称:清流县职教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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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交付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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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流县职教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2496728.24 |
签订施工合同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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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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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7日08:00:00至2026年8月27日18:0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除中标人依规缴纳交易佣金外,所有投标人无需缴纳报名费、运营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系统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任何费用。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提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903021001001000052402800000160。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28日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三明市两山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天鸿大厦5楼)。
10、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及变更事项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发布,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11、招标人: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联系人:巫先生,电话:0598-5322002。
12、代理机构:三明市两山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1-2号;
联系人:小姜;联系电话:0898-8255883。
13、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ztb.fncjys.cn/;
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
14、监督部门:清流县财通集团纪委
联系电话:1336505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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