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土生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清流县拔里村拔口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98-5323008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谢土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拔里村拔口4号 |
/ |
土地面积120㎡/ 建筑面积296.83㎡ |
宅基地使用权 |
/ |
公告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