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吊销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8-12 10:44 来源:清流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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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王阁中医研究院清流分院等43家企业(名单附后):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改正。

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精神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2023年至2025年度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开展集中批量吊销。现将拟清理吊销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列入该名单的企业于2026年8月31日前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同时到清流县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到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综合窗口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逾期仍未办理年报补报或者注销登记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企业,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8-8705056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31号

注册登记窗口电话:0598-8700550、8700552、8700553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209-1号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附件:清流县2023-2025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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