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9-18 16:03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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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716日至1016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7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重要标尺,充分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上来,精准识别巡察反馈的显性与隐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贯通整改责任过程2025年7月16日县委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局党组主要领导着重强调,要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相结合,与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相结合,与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相结合,实现巡察整改与工作提升的有机融合。

(二)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5年725日召开整改部署会,深入研究并审定整改方案,及时印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于2025年92日、10月11日相继召开党组会议,推进整改进展落实。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自觉和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对标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局党组于2025年8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1011日,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逐项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涉及人员的处理意见,聚焦问题根源,明确责任主体,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注重巡察成果转化,推动从“点上整改”到“面上提升”,修订完善《健全机关内部工作机制》等27项工作制度,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重新制定学习安排计划。将《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的理论学习,确保学习内容全面覆盖。2.丰富学习方式。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2025年7月2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10月11日学习《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 建设安全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加强了水利业务工作的理论知识水平。截止2025年10月,共组织中心组学习会10次,党组扩大会学习3次,集中研讨5次。

二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抓好即知即改。农水局于2025年7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清流县委办《清流县细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提高相关人员对“第一议题”制度要求;2025年3月31日,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清流县委办印发的《清流县细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2.完善学习制度。2025年9月29日修订《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管理工作制度》(清牧水2025〕28号),修改和完善学习制度,新增“第一议题”内容。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第一议题,截至2025年10月,来共主持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落实。

三是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立即对2024年12月31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中央农村工作、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等会议精神重新补充贯彻意见,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2.严格学习会议流程。会前做好学习内容的收集,并针对学习的内容,结合实际,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会同相关人员提前做好贯彻意见的梳理,上报主要领导。截至2025年10月,共组织中心组学习会10次,党组扩大会学习3次。

2.关于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持续夯实耕地保护仍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大政策宣传。补充完善粮食扶持措施,制定印发《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发明电〔2025〕1号),2025年2月12日—3月5日,通过融媒体宣传、圩田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合计发放《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明白纸》等宣传材料1800余份。2.序时推进复耕复种。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28日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开展了工作部署会和培训会。于2025年4月8日下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做好抛荒耕地整治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召开粮食生产会议,2025年7月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抛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已复耕复种面积4414.88亩。

二是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公共品牌创建。县农水、财通公司积极打造“水润清流”农特产品公共品牌,依托北京推介周活动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品牌发布会,制作具有清流特色的农产品包装,统一品牌形象和宣传推广,加强品牌管理和保护,规范品牌使用,提升产品质量。目前已推出有机山茶油、赖坊花生、果干、灵芝咖啡等首批“水润清流”认证产品。2.积极做好宣传推介。县农水局积极组织优质农特产品参加各类展销会、推介会、产销对接会,通过交流展示和推荐我县农产品,提升清流县农副产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2025年3月24日,以北京“太极水城·福见清流”清流县推介周活动为契机在北京福建大厦举办清流乡村振兴及农特产品高质量发展沙龙。活动现场同步设置了展区、综合直播间,通过多种形式对清流特色的农产品进行推介,参展人员通过咨询、品尝,近距离感受清流县名特优农产品的魅力和特色,组织赖坊花生、清流豆腐皮、高地贡米、绿色茶叶、九龙湖鱼干、兰花、鲜切花等企业参展。3.加强龙头企业培育。积极指导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2025年推荐福建高地贡米米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目前新增加7家企业列入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进一步强化我县农业联农带农的能力。

三是乡村振兴推进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2025年6月20日,因乡村振兴项目工作进展缓慢,对龙津镇、李家乡、嵩口镇下发工作办理通知单,督促乡镇压紧压实镇村责任,加快项目推进。2.压实责任。2025年7月4日组织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开展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项目评审工作。3.开展联审。2025年6月27日举办2025年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班,加强干部在项目谋划、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水平。4.加强指导。落实每季度下沉各乡镇现场督促指导,二三季度共下发工作办理通知单5份。经多次下沉指导龙津镇下窠村重新谋划产业发展项目,2025年5月30日,龙津镇上报《关于龙津镇下窠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经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于2025年7月4日下发《关于龙津镇下窠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事项的批复》(清乡振〔2025〕1号)。

3.关于统筹推进“四水同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压实责任。自2025年7月份以来,在福建微清流媒体公开晾晒各断面水质和河湖“四乱”整治情况3篇,有效推动社会参与监督。2.聚焦问题整改。积极对标对表全市先进县(市、区)经验做法,2024年度我县河湖长制工作排名全市第一,并获全省河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针对嵩口大坝垃圾堆积问题,对河道保洁第三方服务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函,要求配备足额保洁人员和设备,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确保出现垃圾后,在安全作业的前提下,保障河道垃圾及时清理。目前,第三方服务单位已按要求配备足额保洁人员及设备并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我局。3.强化督导问效。自巡察反馈以来,将各河长挂包断面水质、河湖“清四乱”整治情况抄送县级主要领导3份,报送县委组织部1份,有效推动各断面水质提升及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各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河湖“四乱”整改问题未出现被市河长办督办情况。4.责任追究。2025年8月14日,相关负责人已被纪检监察立案,2025年8月29日,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二是水土保持工作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完成对清流泰业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闽雄宏源生猪育肥基地项目、信和家园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对补植复植不落实等现象均已完成整改。2.加强学习。2025年8月8日组织水土保持与科技工作站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业务知识。3.举一反三。制定出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下一步,按照要求开展检查,保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4.加强宣传。结合水土保持宣传周活动,传播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共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效应。

三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已对全县净水消毒设施进行全面摸排,督促乡镇做好“12345”、“e三明”等平台投诉的回访,确保问题落实整改。2025年10月10日以《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村和水利局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指〔2025〕28号)分解下达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对损毁的净水消毒设施进行修复,并启用闲置的净水消毒设备,同时委托第三方管护单位做好每月一次的巡检2.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已全面更新“三个责任”公示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行单位管理责任,责任明确到人。3.强化行业监管。通过省监管平台实时查看每日工作动态,确保管护内容落实到位,自2025年3月以来,我县4项指标(浑浊度、PH值、余氯、色度)水质检测合格率100%,9月我县单村供水工程管护综合排名全省第五。

4.关于践行绿色生态养殖发展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抓养殖企业污染整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面:一是抓好帮扶指导。开展多轮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情况帮扶指导。今年以来,累计巡查指导139场次,发现部分企业资源化利用台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8次,并督促企业立行整改,未发现偷排、漏排等其他违法行为。二是落实整改提升。督促和指导田源乡田口村黄合兴完成建设三级化粪池43立方米,铺设浇灌管网150米,配备抽水机1台;黄桂文完成新建储粪棚1座、三级化粪池53立方米,铺设浇灌管网100米;福建清流永诚育种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资源化利用后端消纳管网铺设2.6万米,其中:PE63管0.5万米,PE50管1.1万米,PE32管1万米。2.鳗鱼养殖污染方面:一是控制养殖规模。指导鳗鱼养殖企业绿色转型,提高单产,全县鳗鱼规模控制在18万平方米左右,对比整治前减少47%。二是推进达标排放。鳗鱼养殖尾水排放总磷控制在0.5mg/L以内,平均浓度在0.23mg/L以内。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宏畅(福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鳗鱼养殖场尾水经莲花池净化除磷存在渗漏风险已整改到位,排放口由原来距离养殖场3公里处的鲜水村改为养殖场边上,不再经过莲花池,已消除渗漏风险。

二是增殖放流任务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落实问题整改。2022年10月19日,三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15万元资金(明财农指〔2022〕41号),计划采购花骨鱼、鲢鱼、鳙鱼共27万尾。2023年,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向五家苗种生产企业询价后委托招标采购,12月1日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实际投放248390尾并拨付15万元,相关数据已上报全国系统。2025年7月7日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制定了《清流县202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清牧水〔2025〕19号)。2025年8月11日,“增殖放流物种棘胸蛙及鱼苗的投放”议题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通过,2025年10月10日到中标方将乐县开展药残检测抽检工作,完成棘胸蛙增殖放流任务;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精准细化前期询价采购管控,从源头规避数量缺口,二是全链条现场核验验收、把控鱼苗投放数量,三是常态化全过程跟踪监管、压实事后督查机制,四是建立年度增殖放流方案编审制度,长效保障足额完成指标。自2024年以来,增殖放流项目均严格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及制定方案足额采购、验收投放,放流尾数、品种全部达标,同类计划落空、投放缺量问题未再发生,增殖放流资金使用效益与资源养护成效稳步提升。在增殖放流前后,做好宣传工作,放流后一周邀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放流水域监管巡查和渔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确保增殖放流成效。3.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水技干部参加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培训,组织水技干部到周边县开展水产增殖放流经验交流,精心解读《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确保增殖放流精准性。

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还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即知即改。已于2024年7月9日发现当天对6头弃置死猪进行了打捞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2.完善管理制度。2025年9月17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的通知》(清牧水2025〕26号)文件,重点加强生猪散养户、未申报补贴养殖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3.加强宣传引导。制作了《零星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及法律法规告知书》,组织全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人员结合秋防集中强制免疫进村入户,做好摸底调查和宣传指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销售、运输、宰杀、丢弃病死猪等行为。

5.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督促协调推动项目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关于2024年清流县田源乡库区移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一是已明确职责分工,针对清流县田源乡库区移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倒排项目进度计划,同田源乡人民政府、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共同监督项目进度与工程质量,保质保量推动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已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不定期的会商和沟通协调,清流县田源乡库区移民安全饮水工程土地报批已于2025年2月份完成,目前项目已完工验收,完成资金拨付2000万元。2.关于2023年实施的7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2个实绩突出村建设项目: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加强立行立改,目前需财审项目为2个,均已送财审,两个项目皆已出具结算审核初稿;二是加强沟通协调。4个已送审项目已审核完成,目前已按序时进度拨付,拨付进度为97%(剩余质保金3%将在到期后拨付);三是加大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清流县乡村振兴项目审批流程》《清流县乡村振兴办工作督导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落实每季度下沉各乡镇现场督促指导,二三季度共下发工作办理通知单5份。3.关于2023年至2024年实施的建管、农水类水利项目:一是压实责任。2025年8月7日,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乡镇按照计划加快项目进度。二是强化统筹调度。原未完工的李家乡早禾排取水坝工程已于2025年7月15日全部完工,原未开工的鲤鱼山取水坝项目已于2025年12月底全部完工;原未开工的计量设施安装工程,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原留存于县水利局用于计量设施安装的8.22万元资金,于2025年10月10日通过《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村和水利局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指〔2025〕28号)分解下达至龙津镇暖水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修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已完成嵩口、赖坊等7个乡镇有机肥采购资金拨付,在拨付过程中多核减费用31.08万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标准以下和村级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采购相关文件,提升业务水平;对于多结算问题,各业主单位对具体负责人提醒谈话共计7人,约谈招标代理单位1家。2.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工作。为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措施有机肥施用工作,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出台《清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措施有机肥施用管理办法》清农水〔2024〕154号文件。3.严格项目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结合“一周一调度的模式,督促相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开展县级初验、市级竣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4.责任追究。2025年94日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6.关于集中整治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县农水局党组对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缺乏主动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方面:一是开展入驻审计。抽调县乡、经管干部,村报账员组成5个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对53个村2021年10月至2025年3月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53个份的审计报告,发现资金审批与资金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资产处置与债务管理不善、村务公开与信息透明度不够等8个方面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被审计村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开展问题研判。整合局财务室、经管站、振兴办等精干力量深入乡村,重点针对债权债务清查、经济合同的合规性、工程建设等方面。2.关于乡村振兴方面:一是立行立改。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会商会等14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把责任扛在肩,沉下身子,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实;二是下沉督导。2025年4月份下发开展联合督导通知,分4个组下沉乡镇开展督导;2025年7月21日已下发《关于切实抓好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导问题整改的通知》,对2025年4-6月份督导查出的问题,要求乡镇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强化整改。3.责任追究。2025年10月1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落细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牢牢扛稳意识形态责任2.严格工作落实。针对领导干部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中共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组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是“八个纳入”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开展自查与审核,重新修订撰写。通知并要求所有相关领导干部,对照整改要求,已对问题中2名领导的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核查是否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目前,所有需要修订的述职述廉报告均已修改完毕,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核。2.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即将开展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年度民主生活会、考核评议等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这些关键环节中得到有效检查和评估。

三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健全制度。2025年4月24日出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局内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2.加强学习。2025年7月30日组织干部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安全法》等法规,针对表述不当、数据错误、政策误读等典型案例分析,及时规避。3.加强舆情处置。严格按照我局涉农网络舆情信息处置预案,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我局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琴源水库超标准接待费用2300元于2025年7月31日退回单位账户2025年7月28日琴源水库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清委办发明电〔2022〕1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和清委办发明电〔2023〕3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务员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公务接待相关文件,并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学习;2025年3月31日,农水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接待流程的学习,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严格执行。2.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修订完善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明确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等,进一步严格接待审批制度。3.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制度,由接待部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详细注明接待对象、事由、人数、时间、地点等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安排接待。4.开展专题培训。2025年3月31日,组织学习了《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使全体人员熟悉接待标准、审批流程和纪律要求,增强规范接待的自觉性。5.责任追究。2025年8月29日,相关责任人还存在其他问题被县纪委党纪立案2025年10月10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二是超标准发放临时人员工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落实问题整改。开展追缴工作,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对驾驶员黄某开展谈话,至2025年9月追回0.3万元,并上缴县财政。2.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农水局由财务室牵头,人事股、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对临时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原农业农村局、原水利局共需清退超标准发放临时人员工资20.72万元,经过与有关人员沟通,至2025年10月已清退收回11.11万元,尚未清退资金9.61万元,由单位从临时人员每月工资中扣回。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人事股、办公室的部门配合,并将临时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工作列入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临时人员工资发放标准。

三是变相发放福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2025年8月13日制定《2021一2024年优质米品鉴会县级推广人员费用情况表》,应退还21092.3元实际退还20579.85其中一人退10斤米共45.7元),剩余512.45元未退回。本次应清退160人,已实际追回156人。剩余4人因服刑及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完成退款2.加强学习。2025年8月22日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3.责任追究,2025年1014日,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四是违规报销代办培训服务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2025年7月23日已追缴回480元至单位账户,并于2025年8月14日和22日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2.加强学习。2025年7月28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财务报销制度、继续教育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3.建章立制。2025年5月28日修订《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报销票据管理制度》及《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差旅费管理制度》。4.责任追究。2025年8月14日,8月22日,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主任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财务人员2021年2024年代扣个人医疗保险费、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等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出错误账务处理凭证并进行更正。2.加强学习。2025年7月28日琴源水库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财务报销制度相关规定。2025年9月1日农水局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相关规定的学习,提升了自身业务素质。3.完善制度。2025年5月28日,修订《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报销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支付审批手续。4.责任追究。2025年822日,琴源水库主任邓芬敏对琴源水库财务人员黄丁群开展批评教育。2025年930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县农水局已聘请的第三方资产清查机构原水利局、农业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平台系统。通过自查做好了固定资产补入。2.加强学习。2025年9月1日,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清流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清流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等有关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水平。3.举一反三。财务室通过不定期会商方式,加强与各股室的配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单位资产规范管理。

三是坐支现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业务学习。2025年9月1日组织了财务人员开展《现金管理条例》及单位现金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2025年7月25日组织财务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工会会员2024年现金缴交个人会费3531.90元,未存入银行账户,立即将会费3531.90元存入银行。3.责任追究。2025年930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3.关于行政执法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执法不作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对2022年以来共53个案件进行自查,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拖延办理等情况,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28个,已经完成整改28个。2.组织学习。2025年8月18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履职行为。3.责任追究。2025年7月18日,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

二是处罚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2025年8月15日兴明畜牧场已补报备改正的材料;2025年8月18日,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在办案中业务能力得到提升,对法条运用更加准确。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25年8月12日完成《农业综合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的制定和完成行政处罚流程图的制定,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确保每个案件公平、公正、合法。3.责任追究,2025年10月14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三是执法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对2022年以来共53个案件进行自查,建立案件自查整改台账发现问题28个,完成整改28个;对“仅一名执法人员签名的调查表”已由原开展调查的人员补签完成。同时,对照《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2022年以来的水事执法案卷进行自查。2.加强学习。2025年8月18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完善《2025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的制定,通过学习培训,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法律运用更加精准,办案能力得到提升。3.责任追究,2025年10月14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4.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移民直补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严格政策执行。已于2025年8月7日组织相关人员研读《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增减处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明确增减对象、规范处理程序等重点内容。2.加强信息核查。在通过与省市部门对接相关人员变动情况的基础上,于2025年8月19日,9月18日下乡到各乡镇核实相关移民人员变动情况,通过县、乡(镇)、村座谈会形式明确各级部门核查工作职责,加强直补移民信息更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针对在外地生活、回迁等易疏漏的群体的核实工作。3.提升信息管理能力。将《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增减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核减工作意见》《清流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问答》等信息管理相关的政策和上级要求梳理成册。于2025年8月19日,9月18日前往开展业务交流和宣传工作,提升基层信息管理能力。4.责任追究。2025年814日,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是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2025年8月5日追回被李家天泉鲟龙鱼养殖场骗补的3.2万元。2.加强学习。2025年8月19日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组织项目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农产品初加工固投补助文件精神,吃透文件精神,掌握固投补助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农产品设备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农产品设备鉴别能力。3.进一步细化补助主体填报申报书。2025年主体填报申报书已增加分类、简要情况、并新增购置设备或建设冷库金额等栏目的内容。4.进一步完善细化申报文件。2025年申报文件已进一步完善,明确申报文件必须提交的材料细项,补助主体提交佐证材料的类别或名称必须明确,并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佐证材料。5.责任追究。局党组于2025年9月25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会议纪要随意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做好纪要修正,经班子成员研究同意,对相关会议纪要进行修正并标注修正原因,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2.增强纪律意识。组织集中学习,2025年8月16日,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3.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管理工作制度》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加强会前沟通会商机制,领导班子与相关股室会前充分沟通,确保有关会议议题成熟,准确形成会议决定,实行会前报批、会中监督、会后报备。4.2025年10月14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5.关于工程及采购项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项目发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处理,对2021年以来单位其他修缮项目开展自查,无违规情况。2.规范询价程序。严格执行“货比三家”原则,明确不同金额项目的操作规范,5万元以下3家以上比价,5万元以上公开招标。3.强化验收管理。实行“双人验收”制度,项目负责人与相关股室共同签字确认,对验收单中的“验收时间”进行更正并两人签字。4.加强人员培训。组织集中学习,2025年8月16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清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清政办规〔2023〕5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和《政府采购流程及限额标准》等文件精神。5.健全长效机制。2025年9月29日,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修订《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增加“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内容。形成中心领导班子、办公室、财务室、业务股室、采购人员的共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和办公修缮等领域的政府采购流程。6.责任追究。2025年10月14日,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二是项目管理、验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服务项目:一是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已要求第三方管护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补足缺少维养次数,并由村、镇、县三级验收确认。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签订2025年管护合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要求和违约条款,明确水质合格率低于85%的进行违约处罚,不再区分出厂水和末梢水。三是强化行业监管。通过省监管平台实时查看每日工作动态,确保管护内容落实到位,9月我县单村供水工程管护综合排名全省第五。2.公益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实施项目:一是及时整改。2025年7月22日与设备供货单位制定购货、安装、验收计划,2025年8月22日设备全部到货并开始安装调试,2025年9月5日已完成项目初验,现为期一个月试运行,运行合格后,2025年10月11日完成最终验收。二是强化学习。2025年8月7日下午组织运行工作站人员、工程维养单位学习共24人学习《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3.责任追究。2025年9月30日,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三是合同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落实问题整改。根据省、市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有关实施方案等规定,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实行绩效管理,绩效指标以完成培训人数任务为指标。因组织农民参加培训受农忙和农闲时间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培训完成时间和期数往往会产生变化。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委托第三方培训资金25.3万元,培育任务180人,与第三方合同约定培训计划4期完成、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实际举办3期完成培训184人,已完成培训任务,所以不再举办第四期培训,符合有关规范要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委托第三方培训资金20.6万元,培育任务830人次,与第三方合同约定培训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培训举办9期共培训830人次,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符合有关规范要求。2.确定培训机构。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清政纪要〔2017〕10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委托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承办。2025年8月13日与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签订《清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合同》,合同规定了培训目标任务、培训对象等内容,并要求根据省市新增下达的2025年各项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和有关绩效考评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目标。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文件学习。认真学习《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等有关文件;二是制定实施方案。2025年9月29日制定了《关于印发清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2025〕232号)、2025年7月29日制定了《关于印发清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2025〕193号)培训实施方案;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下发培训通知,规定培训完成时间、制定培训课程表、对培训报名、开班等进行监督。2025年8月22日举办高素质农民乡村电商运营师培训班。4.责任追究。2025年10月11日,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四是采购项目档案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已通知各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各自股室站所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整改责任人,立即归集采购项目档案。2.梳理档案资料。各科室对2021年以来已经完成的采购项目档案,补缺补漏进行归档。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已下发《关于要求局直各股室站所做好项目档案归档的通知》,要求相关股室负责人根据《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清农〔2024〕75号),对已经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的采购项目档案,统一归档案室保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1.立行立改。党组书记针对班子成员分工,对相关班子成员履职开展例行谈心谈话19人/19次,对班子成员全覆盖。2025年,党组书记干部、新入职人员开展“两个责任谈话”谈话8人/4次。2.压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2025年来,主持党组会24次。3.严格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个别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等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2025年,对领导、干部开展集体谈话4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23人/23次、提醒谈话1人/1次、批评教育1人/1次、诫勉谈话1人/1次,例行谈心谈话19人/19次、新入职人员提醒谈话5人/1次。

二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压实工作责任。2025年6月2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明确局党组和党组成员的具体职责,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2.抓实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于2025年9月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并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政治生态自查等工作,年底前形成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和政治生态建设自评自查报告。

三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抓好即知即改。立即给局长发放“两个责任”谈话本。补齐全部未记录的谈话记录,并对班子成员开展例行提醒谈话。2025年,开展“两个责任”谈话18人/14次。2.压实工作责任。2025年6月2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责任。3.严格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于2025年4月11日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

四是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抓好即知即改。责令2023年18名、2024年5名领导干部根据岗位职责认真梳理,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廉政风险管理措施,重新提交《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强化廉政意识。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一季一警示”,通过通报违反规定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片、上专题党课等方式,开展9次警示教育、特别典型案例10次、收看警示教育片8次、专题党课2次、现场教学1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议事决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进一步规范近期开展的移民项目设计、预算程序。依规组织沙芜乡、田源乡等相关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做实做细沙芜乡铁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田源乡移民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监督,于2025年9月组织专家对移民项目设计、预算进行评审,确保移民项目设计、预算符合省市上级部门和县有关招投标程序要求。2.严格落实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议事规程,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对勘察、设计、监理费等服务3万元以下的,在询价等方式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中介服务机构,超过以上限额的按照招标流程进行招标。

二是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并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遵循会议制度。根据《中共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参会人员,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24次,非党组成员列席相关议题,不存在表态情况。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指导未形成常态化,层层落实责任上有欠缺,党委和支部均存在未研究年度党建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压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建立健全“机关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基层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2025年,主持党委会23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于2025年7月2日研究制定《2025年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办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好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2.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党支部依据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党委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2025年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系统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也相应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3.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指导。2025年,对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e家系统操作等工作5次;开展检查1次,指出各所属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切实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机关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和业务学习会,确保党务干部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党建工作要求和政策精神。2025年,组织5名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2025年全县党务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自身素质。二是机关党委将结合工作实际,于2025年5月19日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开展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推动各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保质召开,党课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已完成近三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补录和纠错,农水局机关第一支部三个党小组按要求每月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抓好即知即改。组织3个党小组组长对2021-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进行自查,针对党员相互批评意见以“同意本人意见、同意她(他)个人发言”代替批评,个别党小组党员接受批评后无表态发言进行整改,完善会议记录。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对原农业农村局2021至2023年度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进行梳理,并要求有关领导按进度跟进抓落实,提交整改清单。

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规范工作制度。严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把党章要求和《细则》规定具体落实到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每个对象,确保发展党员各阶段都做到位、把住关。2025年5月19日组织10名党务干部参加党委举办的发展党员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县委组织员办下发的《清流县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操作手册》;2025年7月,组织5名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2025年全县党务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学习推优、政审、公示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发展党员业务水平。2.强化监督检查。由党委牵头,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查,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程序规范。2025年,对2个党支部2名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审核,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是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落实自查整改。组织专人对2022年以来,原农业系统机关党委、水利局党委党建工作手册,下属支部党支部及党小组工作手册进行自查,补齐内页资料。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党支部于2025年7月19—20日,党支部通过调阅签到表、核对签名,确认当日应到党员17人,实到8人,缺席6人(在职党员)。已将《党支部工作手册》原错误记录划改并加盖支部公章,附更正说明入档。2.加强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手册的日常检查、审核,党委不定期组织集中审核,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2025年,对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e家系统操作等工作5次;开展检查1次,指出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3.开展专题培训。于2025年5月19日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开展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和水平。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一季一警示”,通过通报违反规定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片、上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1000余人次开展9次警示教育、特别典型案例10次、收看警示教育片8次、专题党课2次、现场教学1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2.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管好所分管的股室人员,对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要及时开展“两个责任”谈话,做到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5年,立案调查7人,开除党籍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3.健全完善制度。于2024年10月12日修订印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于2025年9月30日修改完善《健全机关内部工作机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对重要事项做好报备工作。

二是机构改革后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1.优化班子分工。对我局党组成员及领导班子进行统一分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促进农水工作融合。2.集中开展学习。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农水工作,组织班子及党组成员学习农水领域专业知识。自合并以来多次召开局务会、党组会议共同研究部署农水工作。3.开展集体活动。于2025年7月1718日开展青年干部“践行八项规定精神,助力三农水利发展”主题演讲比赛;于7月4日开展七一联合主题党日,通过共同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重温入党誓词等环节,强化纪律意识;以及通过举办工会、三八妇女节活动,将团队活动融入趣味竞赛,让干部在轻松互动中增强凝聚力。4.优化值班安排。自2025年4月1日起,已结合农业和水利不同职责及专业特性,对值班值守进行合理安排,具体分为防汛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做到分工不分家。5.已将《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运用到2024年度的干部年度考核,为下轮职称竞聘提供合理依据。

三是变相聘用临时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学习。加强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5〕35号)等有关招聘农技员的文件学习。2.规范制度。制定了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遴选和考核规范,制定了招聘农技员遴选规范,加强特聘农技员遴选工作,精准选聘责任心强农技员。3.强化考核。制定了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遴选和考核规范,对特聘农技员年终考核进行了规范。2021年至2024年招聘的2名特聘农技员黄福生和廖海洋两人于2023年11月30日聘期满,此后不再聘任特聘农技员。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年初即制定了2025年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重点项目情况表,将新建现代牲畜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列为年度重点项目,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2.做好项目审批协调。成立了新建现代化牲畜定点屠宰场及规范屠宰行业工作专班,成立专班以来共召开了3次专班会议和4次现场会,研究解决项目落地、地块历史遗留土方经济纠纷、挂牌出让方案上会、供坊村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建设、用地清场、迁坟及村民信访等问题。3.做好项目审批帮扶。完成发改备案、用地招拍挂、地勘、清场、坟墓迁移、土方工程、动物防疫条件审核预审、省市同意项目建设批复等工作,业主已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方工程已完成。4.加快项目建设进度。1#综合楼于2025年10月1日完成大楼建筑封顶;3#屠宰车间已完成地基建设,正在进行钢构框架组装;2#冷链中心已完成地基建设,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有序运行。5.做好后续保障。发挥专班综合协调作用,实行清单式节点推进工作法,科学有序加快项目建设,制定《清流县城区肉品保供预案》和《清流县肉品配送方案》。6.2025年10月13日,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主任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未收到县委巡察二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对巡察反馈的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任务抓在手上,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1.坚持政治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升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与成效巩固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从“点上整改”向“面上提升”拓展,严格执行已修订和新建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形式固化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及时转入长效机制建设阶段,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后续工作部署,切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3.深化作风建设,有力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水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执行党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相结合,紧扣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系统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三农重点工作。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以成果促效能提升,以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全力推动全县“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920136;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qlnyxtdw@126.com

 

中共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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