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9-18 17: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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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5月2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整改态度。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一全体干部思想认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过关心态,切实认清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抓实问题整改,筑牢抓实巡察整改的思想根基。

2.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带头抓整改、抓落实,切实扛起整改责任。

3.细化任务分工,注重巩固成效。将巡察反馈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室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对照同类问题自查自纠,完善日常工作做法,防止同样问题反复出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2025年8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2025年10月13日组织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三农工作”重要认识,主要负责人结合供销社实际在强化农资保供稳价、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激发社有企业活力等方面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清流县供销社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与要求等,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供销合作社发展史、合作经济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纳入学习,通过学习优化干部职工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为农服务业务能力。

2)关于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清流县细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6月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15次,其中9次涉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讲话,均列为第一议题。三是坚持做好“第一议题”常态化工作,做好每次学习材料的把关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讲话均在学习的第一议题

3)关于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2025年8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2025年10月13日组织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三农工作”重要认识,提振了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二是根据省、市供销社安排部署,成立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起草《清流县供销社“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25年10月10日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序时进度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起草《清流县供销社“十五五”发展规划》(初稿),待省、市供销社“十五五”发展规划正式文件下发后,《清流县供销社“十五五”发展规划》上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

4)关于基层社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15日,下发《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聘用各基层社名誉主任、副主任的通知》,聘用兰爱珍等农村产业带头人、农业大户14人担任各乡镇基层社名誉主任、副主任,充实供销人才队伍。二是2025年1月至今,以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长校、嵩口等基层社改造提升,拓展基层服务功能,积极引进长校供销平价超市、里田家多福超市、灵地天猫家电、长校农资销售点等商户,为乡镇农户、居民提供日用品销售、家电维修、农资销售等多样化服务,建设服务功能强,社会形象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示范基层社”。三是20254月10日与长校镇政府联合举办了长校镇第九届水果采摘季,8月2日与长校镇政府联合举办了福建省供销系统2025年春耕农资科技下乡清流专场活动,8月18日与田源乡政府联合举办了田口村第二届白石花生展销会,进一步弘扬我县特色农业文化,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乡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2.关于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供销事业发展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问题

1)关于社企不分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5日组织学习《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0月13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公司规定,提升社企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理论知识水平。二是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建立健全《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清流县津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清流县津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企业管理制度,修改了《清流县供销社系统付款审批单》,费用支出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及基层社法人审批,规范社有企业管理。

2)关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8日多次通过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粘贴招租公告、房屋中介招租等公开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目前,碧林南路3个店面、龙城街23幢供销大厦(原供销超市)、水东路81-4原农资楼(气排球馆)等4处闲置资产已招租成功,每月租金增收11700元。二是积极探索自主经营,2025年9月26日注册成立清流县津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城东营业部,拟计划在水东路118号原集采集配送中心打造清流县农品供销直营店,起草了《供销线下土特产门店运营方案》,目前直营店已进入选品阶段。

3)关于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流县助农供销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前往各乡镇农资销售点洽谈农资销售业务,召开清流县农资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推进会,打造经营主体更加坚实、经营管理更加高效、社会化服务更加优质的农资综合服务网络;同时前往省农资集团对接农资业务“龙得宝”清流销售代理权,目前还在洽谈。二是9月清流县津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与清流县津源文旅有限公司合作完成福州市省高院工会农产品采购项目,销售我县米粉、鸡蛋、豆腐皮等农副产品,销售额4.3万元,盈利0.65万

3.关于“三农”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关于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社立足省市供销统筹布局,主动对接市、永安等兄弟供销社调研核实各地均依托省社顶层规划开展冷链建设、无单独编制专项规划的现状,紧扣省市年度冷链任务清单对标落地、保质完成各项既定建设任务。二是根据2025年初三明市供销社经发处《2025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表》要求,我社结合基层社实际与自身资产状况,经研究论证将冷库选址俞坊,推进项目建设,清流县供销社俞坊冷库已于2025年10月建成投用,完成年度新建冷库任务。三是根据2025年7月申报工作要求,我社向三明市供销社提交2026年度省级“保供促销”工程项目申请,旨在争取资金补助以巩固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目前该项目未获得省、市资金支持;后续将持续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同时探索多元化资金渠道,稳步推进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升级。

2)关于抓电子商务促“销”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2名职工参加了2025年8月11日三明市电商行业协会组织的电商培训。二是2025年7月多次到清流县果然有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考察学习,与清流县果然有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洽谈直播项目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在水东路118号原集采集配送中心引进抖音带货达人“大乐哥顶顶乐”(赵某、黄某)开展合作,对我县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为农民提供便捷的电商渠道。

(3)关于农业生产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9日召开清流县农资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推进会,打造经营主体更加坚实、经营管理更加高效、社会化服务更加优质的农资综合服务网络二是充分发挥庄稼医院作用,在全县庄稼医院设立服务咨询热线,为农户提供专业指导,2025年6月以来开展土壤检测等服务5次三是组织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202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庄稼医生培训班(第一期),并取得结业证书,通过专业化培训打造我县供销系统高素质庄稼医生队伍,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四是为丰富再生资源网络、拓展相关业务,2025年4月以来,我社通过咨询答疑、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力度,助力农机合作社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截至目前,2025年已完成7台农机设备更新,政策执行以来累计更新农机装备达42台(套),有效推动了区域农机装备升级;后续将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及时传递政策动态,扩大政策知晓面。

4)关于农产品信息服务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8月与市社沟通,通过三明市农副产品信息网于10月9日发布《家庭农场尝试“慧种田”》,10月23日发布《草莓立秋后要施底肥》。二是后续将通过三明市农副产品信息网持续发布关于化肥市场价格、粮食作物防控技术、各种蔬菜病防治等信息,做好农产品信息的收集、组织和上报、发布等工作。

4.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关于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8日,推动清流县土产日杂公司建立产品流向台账,健全烟花爆竹购销管理,做好产品流向登记。二是要求清流县土产日杂公司规范填写销售单,5月19日,土产日杂公司与各零售点签订了安全责任协议。三是8月10日,清流县土产日杂公司与各零售点签订U盾使用授权委托书,由1名指定人员代理使用U盾进行产品订购。

(2)关于安全生产检查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清流县安全生产“三个一”工作要求,2024年11月21日,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检查清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表》,按要求定期检查,规范填写。二是2024年11月21日,建立健全《清流县供销社问题和整改落实台账》,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推动安全生产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的党性原则把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8日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二是2025年10月11日,根据领导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使用党组文号发文,目前领导小组成员均为党员。2025年1月、8月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分管意识形态的副主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关于工作落实不够严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年初制定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5年2月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5年6月按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分析会,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今后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报告等重要意识形态文件以党组文号正式行文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纳入文明创建,纳入绩效考核等。三是通知所有相关领导干部,对照整改要求,开展自查与审核,目前,2023年班子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已整改到位,增加了意识形态内容。在即将开展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材料上,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党组班子及成员材料,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宣传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的信息做到“先审后发”,规范供销社信息发布流程,各股室供稿经办公室初审后由分管领导终审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二是2025年通过简篇发布县供销社《“供销+文旅”助推闽台樱缘》《全省供销系统2025年春耕农资科技下乡清流专场活动成功举办》《山海协作 共筑发展基石》等11篇信息,同时,向市供销社及县有关部门投稿6次,其中《全省供销系统2025年春耕农资科技下乡清流专场活动成功举办》《山海协作 共筑发展基石》等3篇信息在三明市供销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有关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清委办发明电〔2022〕13号)和《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委办发明电〔2023〕31号)等有关公务接待相关文件,重点学习了公务接待流程,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严格执行。二是9月,县社与总公司共接待7次,均由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详细注明接待对象、事由、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安排接待。对公函未注明具体来人详细名单的问题,已与来访单位联系填写完整。三是党组成员对一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社已于2025年5月29日向相关人员转账追回多报销伙食及交通费280元,并完成电子收据开具及账务核销。二是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向相关人员追回多报销伙食及交通费1480元(巡察期间已整改)。三是2025年8月5日组织学习《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单据审核工作。四是党组成员对一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超范围慰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社已于2025年5月29日向相关人员追回超范围慰问金1000元(现金)。二是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向相关人员追回多慰问献血补贴500元,当日完成现金缴存、电子收据开具及账务核销(巡察期间已整改)。三是2025年9月15日对《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重点学习,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单据审核工作。

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22日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采购相关文件,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对县供销社2022年以来的账务进行自查,未发现未经网超采购情况。今后,县供销社采购通过网购进行,并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审批、采购、验收、支付”全流程管理。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往来款和股权投资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8月对往来账进行了梳理,通过查询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明确并整理明细清单、分析挂账形成原因,对于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催收、催缴。二是拟对相关账务进行规范调整,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现有挂账进行清查,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将立即依据相关程序,调整相关账务。

2)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了《坐支现金有关内容》。二是6月1日起,所有差旅费等支出均已实行转账支付方式,县社于2025年5月23日缴存现金7400元,5月29日缴存现金1058.63元,现金余额清零。总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缴存现金13700元,5月29日缴存现金180元,6月18日缴存现金1220元,7月9日缴存现金1328元,7月9日缴存现金900元,7月15日缴存现金2241元,10月9日缴存现金1167.2元,现金余额清零。三是修订完善了《清流县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除300元及以下的零星支出和慰问金可使用现金支付外,其余各项支出均需通过转账方式结算。四是党组成员对一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支出附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了《财务费用报销支出附件》。二是财务人员对支出附件严格把关,附件齐全后方可报销,对单笔超1万元的支出项目必须附合同作为附件。三是党组成员对两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关于化肥冬储利息补助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完善化肥冬储补助方案,并于2025年10月10日提交会议研究审议。考虑各庄稼医院需常态化完成省市县农资临时任务,经研究决定:对龙津、嵩溪、嵩口、灵地、长校5家庄稼医院,每家提取化肥冬储补助资金500元,合计2500元;剩余贴息补助资金,按照各农资网点化肥存量完成比例予以分配。2025年化肥冬储贴息补助按新修订方案执行。二是党组成员对一名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人员对社属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理。二是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2日、9月19日多次电话联系长期在外地的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坪背商场负责人,沟通注销相关事宜,2025年10月9日负责人返清后,配合办理注销手续,目前,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坪背商场已注销。三是福建省清流县供销储运公司2025 年10月10日召开股东会并审议通过注销决议,提交完整注销材料,2025 年10月15日成立清算组,2025 年12月10日取得清税证明,2025 年12月18日注销完成。四是相关人员于2025年10月10日联络福建省清流港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实企业实际情况,2025年10月22日委派相关人员前往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咨询注销条件,同时走访退休干部职工、查询登记信息、通过第三方企业等多渠道联络失联的香港股东郭某,并向原财务人员李某核实财务资料,都未联系上香港股东,因股东失联无法召开股东会形成注销决议,财务资料遗失无法完成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该企业已被有关部门吊销执照,但由于相关资料无法补齐,无法办理注销手续。

3)关于文件重制定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18年以来下发的文件开展全面自查,根据《关于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社下发的《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清流县供销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等4份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进行清理。二是今后将对制定的文件明确落实主体责任,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行、谁反馈”机制,建立落实台账,对文件要求的任务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文件落实到位。

4)关于春节慰问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7月至9月通过查询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档案,咨询相关人员,对春节慰问金挂账情况进行梳理,制作未发放人员明细表,并对未领取人员进行联系。2025年7月,相关人员根据灵地社马秀英的基础资料通过长汀县供销人员协助,查询到马秀英居住在长汀县策武镇策田村,找到该村村书记沈某,策田村查无此人,目前马秀英未联系上。通过电话、询问基层社工作人员等方式,黄德华已联系上、黄富娥未联系上。2026年6月5日至清流城关派出所查询联系不上的人员,因没有具体的身份证号只有名字、出生年月,无法查询联系不到的人员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健在。二是拟对相关账务进行规范调整,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现有挂账进行清查,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将立即依据相关程序,调整相关账务。今后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及基层社将对慰问金发放对象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并规定领取慰问金期限。

4.关于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关于“三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10月13日组织学习《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重点学习了监事会组成、职权等方面内容。二是2023年换届后,一名领导干部只兼任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八届监事会主任。三是与编办对接,报送了《中共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内设机构加挂监事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股的函》,建立健全监事会相关机构。今后将严格按照《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做好监事会内部监督工作。

2)关于社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5日组织学习《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0月13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公司规定,加强了社企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理论知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社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清流县津茂发展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清流县津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社有企业管理。

5.关于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1)关于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为规范社有资产管理、严防资产收益流失,运用短信、微信、电话、书面函告、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开展欠缴租金清缴工作,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与重难点欠缴对象面对面协商,分类推动历史欠租清收见底。如,金麒麟宾馆承租人蔡某2023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扣除陆续缴交部分房租后共计欠缴租金239934元,经多次面对面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由承租人蔡某缴清全部欠缴租金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于2025年6月,足额收回蔡某欠缴租金239934元。翠园社区租金拖欠问题,单位领导主动对接清流县龙津镇政府多方协调,推动落实资金,于2025年8月收回清流县龙津镇翠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欠缴租金46200元。赖坊商会欠费,工作人员持续电话跟进督促,引导其在外欠款项回款后优先清缴租金,灵地社于2025年5月收回清流县赖坊商会欠缴租金9000元。其余欠缴承租户,经持续跟进督促,均在资金周转回款后及时缴清欠款。截至2025年8月,全县12处固定资产欠缴的租金29.93万元均已收回,切实做到社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二是健全租金催缴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短信、微信、电话、书面通知、法律诉讼等方式分级催收欠缴租金,确保租金及时收缴。三是相关科室负责人2025年7月面对租赁户房租逾期未缴问题,共开展电话催缴154次、书面催缴55次,催缴租金成效不明显,责令一名责任人员作书面检查。

2)关于部分资产失管、台账信息失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供销企业总公司组织人员对全县资产进行梳理,完善资产台账二是2025年6月多次到温郊、灵地政府了解情况并将嵩溪社的温家山门市部、灵地社的灵地市场货棚等两处资产纳入台账管理。通过实地测量的方式,对资产面积进行一一核对,更新完善资产台账,灵地姚坊分销处实际面积为212.52平方米。

3)关于资产押金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资产科与财务科通过台账、翻找账本、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租金收缴日期、押金底数进行一一核对、更新完善资产台账、押金台账,确保台账信息无误。二是资产科与财务科根据资产租赁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台账,确保台账相对应,其中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楼蔡某十万元押金,经过查阅财务账本,核实情况,2013年9月,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与蔡签订县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楼租赁合同后,由福建省金麒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为缴纳租赁押金10万元;2015年7月,因蔡个人资金困难,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协议,申请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该时段蔡共计欠缴租金4万元,经协商一致,同意从其已缴纳的10万元租赁押金中抵扣所欠租金4万元,抵扣后押金剩余6万元,剩余租赁押金顺延结转至新任承租人蒋某;2018年9月,蒋某因经营资金困难,申请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介绍蔡某承接租赁场地,原结余的6万元租赁押金顺延移交至蔡某名下作为租赁押金使用;2025年6月,蔡某因经营困难,申请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经协商,结余的6万元租赁押金用于抵扣蔡某结欠租金。

4)关于私自违规转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多次与单位法律顾问沟通,对比其他单位租赁合同后进一步修改规范租赁合同。二是长校农资店、里田农资店、田源乡景龙路4、5号店面合同到期后于2025年12月24日公开对外招租,目前几处资产均已招租成功,并与实际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5)关于闲置资产管理和维护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供销企业总公司组织资产科、基建科、安全科相关人员对闲置、被占用、破损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资产的监管。二是嵩口供销社原企业站楼、职工宿舍被下岗职工陈某母亲长期占用,已劝其搬离,并安装门锁封闭管理。三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嵩口盐库2025年9月12日、职工宿舍2025年10月31日已拆除、沙芜原上坪门市部仓库2025年8月修建围墙,消除潜在隐患,保障资产安全。

6.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较多疏漏的问题

1)关于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1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补充通知,重点学习了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项目审批程序、招投标主要流程等。二是2025年10月10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成立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行为,明确了今后供销系统内项目建设按该管理办法执行。

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10月10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成立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行为。二是严格按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及质量。三是明确审核责任,执行“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关于合同签订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清流县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行为。二是规范合同范本,合同签订前需由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未经主要领导审批的合同不得签订。

4)关于验收结算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供销社运动场馆修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时将疫情防控措施费计入,多支付1098元,经与结算审核单位确认,施工方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退回1098元。二是嵩溪供销社加油站隐患整改修缮项目,多支付的7351元,经与施工方福建鼎燊建设有限公司、嵩溪供销社加油站承租人沟通,承租人同意由其向施工方支付该笔费用7351元,施工方于2025年10月15日退回7351元。三是供销社“共享职工之家”项目,已按相关程序重新请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审核,核减金额8167元,比上次多核减7796元,经与施工方三明清流鸢诺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沟通,施工方同意退回该笔支出,并于2025年9月22日退回7796元。四是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8日组织学习了《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关于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通知》《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八小时之外”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并做好“八小时之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工作,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履职上的情况,结合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对分管股(室)、社有企业职工开展“两个责任”谈话,提出廉政提醒,激发工作热情,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开展谈话15次,均为单独谈话。

2)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按规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查研究,修改完善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2025年6月以来,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一季一警示”,通过通报违反规定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片等方式,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8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2次,促进干部职工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

3关于“一岗双责”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供销社党组切实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大力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后将按要求召开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并根据规定的格式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的干部职工结合岗位、有针对性开展了“两个责任”谈话,共提醒谈话1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及时掌握了解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履职上的情况三是严格谈心谈话制度,党组2025年1202025年4月7日通过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加强对分管领域内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4)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20日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内部管理的薄弱点,梳理职责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规范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明确自身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二是制定2025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通报违反规定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片等方式,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一季一警示”,2025年6月以来,共开展节前警示教育2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四是做到警钟长鸣,今后对调入、岗位调整的干部,及时根据岗位和职责变化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明确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和治理效能。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非党组成员参会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非党组成员参会表态情况,开展自查,自2024年12月之后,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均未表态。二是严格落实议事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议事规程,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促进供销社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未更新、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了《清流县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促进供销社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6月以来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上会事项提前收集并严格审核上会材料,均已按要求提前2天将材料报送至纪检组沟通并邀请其参会。

3.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重学习轻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上级和党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2025年5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学习与部署的双重目标,结合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支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2025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12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2)关于支部换届程序失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严格执行换届程序做好支部换届工作,换届选举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前后,按规定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工作事宜、召开党员大会筹备等事项,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完成。二是今后积极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和业务学习会,确保党务干部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党建工作要求和政策精神,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3)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提升支部的组织力,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到即知即改,完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按进度抓好整改工作。原副主任雷某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中查找突出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与2020年度相同已整改到位。三是2025年8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阅把关,会上,以直面问题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红脸出汗,敢于“动真格”,做到“敢亮丑”。

4关于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今后组织生活会召开前,都将召开支委会开展支委与支委间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关于党日活动未按要求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支部实际,制定中共清流县供销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月根据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党日活动主题,丰富党日活动内容。二是2025年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其中开展支部联合共建党日活动2次,均按照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要求,提前确定好学习内容及活动主题,下发活动方案,对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党员参与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记录。

4.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9月8日组织学习《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清委组〔2019〕37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干部人事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相关纪律今后,必须按文件规定做好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2)关于人员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干部信息简明登记表,及时更新县社及企业在岗在编人员信息,对临近退休的企业人员提前做好企业代表人及董事的变更工作。二是清流县津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按法定程序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董事换届事宜并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2025年10月15日完成新一届董事备案和工商变更三是嵩溪加油站原负责人因退休无法继续担任,预计于2025年11月底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3)关于基层供销社人员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基层社资产安全监管人员合同到期后,采取公开招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未收到县委巡察二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下一步,县供销社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关键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重要作用,进一步主动作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抓主抓重抓成效,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党组织换届和党员发展工作

二是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在前3个月集中整改基础上,持续用力,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主体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落实到各股室(办)。要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早抓小,认真梳理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将党风廉政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执行内控制度,严格规范费用支出。加强廉政监督宣传教育,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着力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责追究到位,推动供销系统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322919;通信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3幢7楼办公室,邮政编码:365200;电子邮箱qlgxsbgs@163.com          

 

 

                     中共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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