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要求马伍龙同志限期返岗的公告
你系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经我局核查,此前你于2026年9月3日请假到期后,已连续13个工作日未到岗上班,我单位先后通过电话、微信以及向你亲属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等多种方式与你联系,均无法取得联系,文书无法送达。
现依法公告送达《限期返岗通知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后,到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报到,办理返岗或者相关人事手续。逾期未返岗,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我单位将按法定程序,单方面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核销事业编制,停发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由此产生全部法律后果由你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文旅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8705733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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