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素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房权证清字第0771号,清国用(2000)字第3205号)

日期:2026-09-30 17:37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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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6号3幢1单元301室(房权证清字第0771号,清国用(2000)字第3205号),房屋建筑面积69.11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陈开宝,陈开宝(3504****0019)(被继承人)于2025年04月04日死亡。继承人余素惠(3504****0028)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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