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10-21 10: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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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行业乱象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等行业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强揽工程、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垄断砂石、建材等建筑材料供应,利用劳务碰瓷、网络舆情敲诈勒索、煽动聚众闹事阻挠项目施工,恶意拖欠工程款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及违规违纪线索。

(二)物业服务领域。物业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违规收费、服务“质价不符”、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及黑恶势力插手物业管理、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等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三)市政公用领域。供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强装强拆、强买强卖、行业垄断经营、违规收取“保护费”、偷盗燃气、恶意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违规及涉黑涉恶线索。

(四)房地产市场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一房多卖、虚假宣传、违规销售;房屋中介机构通过阴阳合同、欺诈恐吓、恶意牟利等手段侵害群众购房租房合法权益;黑恶势力违规干预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经营等违法违规线索。

(五)民生建设领域。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骗取套取补助资金、优亲厚友,诱骗胁迫群众缴纳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以及项目建设中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乱象和涉黑涉恶线索。

(六)住房保障领域。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拖欠租金、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违规侵占、挪用保障性住房资源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违规违纪线索。

(七)工程监管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环节存在的徇私舞弊、违规操作、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公职人员充当行业乱象、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包庇纵容相关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

(八)其他领域。住建行业范围内其他未列明的涉黑涉恶、行业乱象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举报电话:0598-5322803住建局监督热线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举报信箱: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碧林路86号清流县住建局(邮编:365300)

3.当面举报: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碧林路86号清流县住建局办公室

(三)清流县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110或0598-5322551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举报信箱: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清流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65300)

3.当面举报: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清流县公安局扫黑办)

(四)清流县扫黑办

1.举报电话:0598-5338136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举报邮箱:qlshb5338136@163.com

3.当面举报: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3楼(清流县扫黑办)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我局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启动提级抽查复核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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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线索公告2026.8.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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