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征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意向公告
一、征集内容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包括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答疑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法律咨询、协助签订合同、招投标资料的归档等招标全过程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以上2个网页查询清晰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登记(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并且评价为政府采购综合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的代理机构(不含分公司),须提供佐证资料。
5.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6.在三明市区内或清流县城区设有评审场所,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其他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9日18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3.地点:清流县北大路55号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
4.联系方式:罗先生0598-8706568
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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