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县供销总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受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4 月25日(星期 五)上午10: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北街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使用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承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承租人参加招标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承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标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标,否则其招标将被拒绝。承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标,如果承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承租人在招标报名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二、招租起始价、报名及租赁期限、租赁条件
1、招租资产坐落及起始价等见附表。
2、报名费0元。
3、二次装修(消防)由承租方负责。
三、限制的经营范围
限制经营使用范围:招租资产不允许经营和储存危化行业项目、影响环保、市容市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及存在“扰民”的经营项目。
四、竞价方式:
1、明标明投,价高者得。招租起始单价为准,往上报价,价高者得,原承租人享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承租优先权:当报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若原承租人接受,则终止该标的招租活动,由原承租人以起租价的150%的价格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的,则继续该标的招租活动。
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到清流县供销社(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3号供销大厦七楼)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最低保留价及保证金
(见附件:资产招租情况表)
六、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 4月 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大厦七楼)报名(凭保证金银行缴款单),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办公5322805 、18020850186
七、投标保证金存入账号:(保证金须2025年4月24日17:30前到账为准) 投标人按资产单位名称存入以下相应单位账户
户名: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
账号:1388 0101 0400 0560 6
开户行:清流县农行
户名:清流县灵地供销社
账号:903051 001001 000002 7064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名:清流县嵩口供销社
账号:9030 5120 1001 0000 0093 32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名:清流县嵩溪供销社
账号:9030 5120 1001 0000 0117 35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户名:清流县长校供销社
账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6635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营业部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
2025.4.21
附件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资产拟招租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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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坐落地点 |
面积㎡ |
招标起始价 |
租期 |
备注 |
1 |
清流县灵地供销社 |
清流县灵地邓家乡新街10号原邓家分社百货、食杂、办公综合楼 |
135 |
300元/月 |
3年 |
厅81㎡、一个小套间54㎡ |
2 |
清流县灵地供销社 |
清流县沙芜乡明珠路14号原影剧院 |
664.12 |
10000/年 |
3年 |
|
3 |
清流县嵩口供销社 |
清流县田源乡景龙街15号1幢一楼107号、 |
75.51 |
300元/月 |
3年 |
|
4 |
清流县嵩口供销社 |
清流县田源乡景龙街15号1幢一楼108号店面 |
67.56 |
300元/月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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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流县嵩口供销社 |
清流县嵩口镇中学路边一座仓库 |
357.479(两间仓库总面积) |
300元/月 |
3年 |
两座仓库面积共357.47平方米,隔壁还有一座仓库已出租 |
6 |
清流县嵩口供销社 |
清流县嵩口镇解放路56号原嵩口企业站楼一层4号店面 |
35 |
340/月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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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流县长校供销社 |
清流县长校镇校溪北路87号长校新农资综合楼三楼、四楼(三间房间) |
930.32 |
3500/月 |
3年 |
新建楼第三层773.32㎡、第四层三间157㎡ |
8 |
清流县长校供销社 |
清流县长校镇里田乡53号长校里田农资综合楼二楼三套房间 |
40 |
单套500元/月 |
1年 |
202室、203室、204室每间40平方米 |
9 |
清流县长校供销社 |
清流县长校镇里田乡53号长校里田农资综合楼一层3号店面 |
48.73 |
500元/月 |
3年 |
|
10 |
清流县长校供销社 |
清流县长校镇里田乡53号-5原里田农资仓库边上店面二楼 |
65 |
600元/月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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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流县嵩溪供销社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153号嵩溪供销社办公楼一楼两间店面 |
30 |
500元/月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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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 |
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3号供销大厦底层原供销超市 |
531 |
8200/月 |
3年 |
负一层扣除过道等后约489㎡、二层办公室42㎡, |
13 |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 |
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3号供销大厦三层原供销酒店 |
599 |
5500元/月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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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 |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747.749号 |
55 |
2400元/月 |
3年 |
|
15 |
福建省清流供销企业总公司 |
清流县龙津镇924号 |
55 |
1500/月 |
3年 |
特别说明:
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承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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