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国资委产权综合管理系统服务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国资委产权综合管理系统服务
招标编号:QLCZ财招【2025】03
致:三明市启航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佳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泓轩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三明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国资委产权综合管理系统服务已由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流县国资委产权综合管理系统服务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编号:QLCZ财招【2025】03
2.4服务费:6.5万元整包干,首年2.9万元/年,次年起1.8万元/年
2.5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功能名称 |
主要功能描述或模块说明 |
1 |
产权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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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 |
包含占有产权登记、变动登记和注销登记3大类登记类型 |
2 |
登记审核 |
逐级上报至区县所出资企业或区县监管机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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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查询统计服务 |
产权树 |
以树状图直观展现所监管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名单、国有产权情况、各类企业类别分布情况等信息 |
4 |
证表打印 |
提供历次产权登记的产权登记表打印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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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基本信息查询 |
提供产权登记信息、股权信息等信息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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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权登记查询 |
提供复合条件检索产权占有、变动、注销情况。提供详细产权登记信息,提供导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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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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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维保障、云资源服务、系统安全、远程视频培训 |
3、服务的要求
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建设全国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3〕298号),要求实现市场监管登记注册与产权登记信息比对核验,在全国范围内将产权登记前置于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目前,三明市国资委已建设产权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服务于市属国有企业,实现产权登记数据每日上报。鉴于我县还没有平台支撑办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和数据上报,综合考虑成本和建设周期,拟开发县级产权模块接入三明市国资委产权综合管理系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
服务内容包括:模块开发、系统初始化、日常运维保障、云资源服务、系统安全、远程视频培训。工作日期间提供远程技术支持;
因国务院国资委不接收财政监管的产权登记数据,本次财政监管企业可办理产权登记业务,不提供数据上报服务。
项目服务期:三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软件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合同与履约要求
1、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中标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违者本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6、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发送到邮箱(137190799@qq.com),逾期视为放弃。
7、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5年5月12日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清流县财政局会议室,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4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 14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财政局,逾期视为放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财政局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 ,邮编:365300
电话:18305983991,联系人:张先生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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