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2025年5月30日发布的“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答疑修正:
一、原文: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已由李政纪要【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修改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已由李政纪要【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省内公开邀请招标。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三、本答疑将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www.fjql.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若投标人未及时查阅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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