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滑坡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6 17:04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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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滑坡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TQL2025-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滑坡治理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众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3. 监理服务费:12.6万元包干

2.4.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4.获取招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 11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江山一品89-45号),逾期概不接受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 6 月12 9时00 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6 月12日至 6月1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6.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6 16 17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首善之城 大美龙津”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17幢

电话:13507567520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众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江山一品89-45

电话:18806006080联系人:小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

联系电话:0598-53270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月   到你方   年  月  发出的关于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我方承诺提交材料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必填)

联系电话: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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