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第三方验收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5年06月12日下午15∶3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开标 采取县内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幢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598-792002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帆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8750862117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第三方验收;
服务期限:自清流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竣工验收完止;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招标
4、中标候选人顺序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验收服务费按以该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施工合同总价的0.55%结算;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验收服务费按以该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施工合同总价的0.55%结算;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德市泰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验收服务费按以该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施工合同总价的0.55%结算; |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06月12日至06月1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审人员有由招标人委派3人(或3人以上单数)。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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