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将自然资源系统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提升学习培训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对全局干部职工定期普法学法,利用周五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全局在编干部参加福建省网络干部学院的线上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时。二是法治学习教育规范。把普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明确年度普法教育内容和具体要求,保证了干部年度学法学时,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学习和普法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干部学法普法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三是突出学习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增强广大干部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培养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不跨过法律红线,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超额完成耕地和造林任务。一是构建“周通报、月调度、季研判、年考核”监管机制,将耕地保护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实行差异化奖惩,全年通过严格用途管制、问题整改、补充耕地、耕地恢复等一系列举措,2025年全县耕地净增2120 亩,实现耕地总量“五连增”。目前,全县耕地保有量达18.53万亩,超上级目标(17.58 万亩)0.95 万亩,完成率105.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62万亩(较目标16.46万亩超0.16万亩),完成率100.97%,其中水田+水浇地占比96%,覆盖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龙津镇拔里村“稻田公园”作为耕地复合利用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二是全面完成临时用地复垦任务,复垦面积252.189亩。推进龙津镇横溪岭、嵩溪镇梧峰、李家乡黄坑3处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并通过市级验收,治理面积64.7亩,其中新增耕地38.39亩。超额完成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变更核查任务,核查面积106.95亩。推动我县金山萤石矿建设绿色矿山,指导企业完成《金山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三是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1052亩、占任务数9560亩的115.61%;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30703亩,占任务数57000亩的229.30%;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4944亩,占任务数14000亩的106.74%,森林质量持续提升。
(三)加强自然保护和林灾防控,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一是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护巡查,全年地面巡护2600次、空中巡护54次。加强执法联动,与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乡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清风行动”“打击危害鸟类及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清理整治野味餐馆冬季行动”及“网盾行动2025”等各类联合执法行动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执法车80余次,检查摊位、快递站、饭店等重点场所196个,查获捕鸟网8个,救助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24只。宣传科普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开展宣传活动6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90余条,张贴宣传标识400余张,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0余份、莲花山宣教馆、温泉地质公园博物馆接待超10000人次。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效果良好,成灾率11.05‰。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面积1506.47公顷,占任务数的251.1%。清理各类死亡松树4888株,清理率100%。松墨天牛生物防治面积4731.62公顷。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50套,诱杀松墨天牛成虫1780只。疫情发生面积1791.87公顷,疫情发生面积较2024年下降8.26%, 田源乡实现无疫情。三是森林防火形势保持稳定。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火情“双报”制度、建立森林火灾风险点台账、精准排查火灾隐患点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筑牢森林火灾防线,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今年以来,累计派出检查140个工作组43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620余处,发放整改通知书10份,教育制止野外违章用火20起,全局累计出动283人次到各乡镇(场)、自然保护地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服务,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四)强化执法监管与风险防控,安全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一是严肃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7宗,其中行政处罚5宗,罚款57.37万元;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36宗,挽回经济损失24.77万元;打击非法开采稀土案件两宗,并移交公安部门侦办。二是执法模式创新与效能提升。创新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将其扩展至自然资源领域,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划分嵩溪、灵地、嵩口、城关4个行政执法片区,进一步强化区域执法协作。清流县涉林案件发生及查处数量大幅下降,从2018年的230起下降至2025年的36起,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完结率连续6年排在全市前列,治理效能显著提升。2025年6月,全市改革领先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举行,观摩我县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三是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规范整顿。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协同高效、查防一体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巡查责任落实到位,依托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县8个矿山巡查点分解至所属乡镇,逐点明确巡查责任人,严格执行按旬动态巡查与打卡制度,全年累计开展巡查288次,巡查率达100%,位列全市第一。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我局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4·22”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普法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提升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宣传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六)着力提升依法依规决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制定了对项目审批、重大规划等实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者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和执法全程可追溯、数据全程可查询。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继续聘任“福建陈彪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及诉讼等事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执法规范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通过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三是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罚没收入同单位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
(八)完善行业领域调解纠纷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预防和化解“民转刑”案件,整合律师、法官和调解员多方力量,成立了自然资源领域调解组织,集中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照依法依规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全力做好信访工作,深化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信访维稳领导接访制、领导包案制、督办制等信访工作制度。紧盯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做好源头防范、就地化解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16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其中:12345诉求件102件,办结102件;省、市信访平台14件,已办结14件(其中一般信访件13件,举报件1件)。自然资源领域未出现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圆满完成年度信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特色亮点
(一)用地保障精准高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市县联动、同步审查”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将市级初审与县级组件深度融合,压缩审批流转时间超30%,全年完成17个重大项目355.395亩的用地报批,保障了福多邦年产2.5万吨无水氟化氢产线改建项目、华润电力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项目、射击训练场扩建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及时落地,项目选址合规率100%。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矿权出让与产业招商”联动机制,由被动审批转向主动服务、全程护航,有力推动重点资源项目产业的引进,启动嵩溪余底坑矿泉水探矿权拍卖出让程序,通过沪明合作成功引进上海墨力公司投资15亿元天然气泡水项目,依托嵩口稀土矿资源,成功引进中国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政企联动、股权合作等方式,共同开发稀土萤石资源。
(三)林长制持续推深走实。全面升级“三巡、三督、三落实”巡林机制、推行林长述职评议制度、林长监督员制度、“三单一函”闭环管理,深化履职“四个一”规范,有效压实了各级责任。基层林业站实现无人机全覆盖,全年举办无人机应用、智慧平台操作等线上培训11期,组织考取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10本,执行飞行任务649次,进一步深化无人机在资源监测、森林督查、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防火中的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管护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衔接顺畅,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和广度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形成法治建设宣传的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坚决守牢资源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达标,加快实施嵩溪-林畲镇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适时启动灵地-李家-赖坊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重点推进整合碎片化耕地,打造高标准农田集中区;优化激励政策,探索“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模式,调动群众种粮护地积极性。三是全力提升要素保障效能。实施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精准保障”策略,力争全年保障用地指标不低于400亩,确保重大项目“应保尽保”。纵深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完成“三类地”处置任务基础上,推动存量盘活向“片区化、集成化、功能化”升级。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创新,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弹性年期出让等新模式。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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