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对照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将防范与惩治统计造假、提升数据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全面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宣传,筑牢法治根基。
1、坚持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3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核心要义并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7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11月27日,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时代统计大讲堂宪法学习视频会,专题学习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持续从思想根源上筑牢防线,坚决防范“数字上的腐败”。
2、拓宽学习教育覆盖层面。2025年,我局持续推动统计法治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与影响力。3月14日,推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6月11日,推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集中观看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同时,督促各乡镇及发改、工信、住建、农业等部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防治统计造假相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系列重要文件的学习,全年共累计推动学习19场次。
3、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抓牢“关键少数”,重点面向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4月14日,在县委党校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中,组织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9月10日,在县委党校第三十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进一步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重要文件内容纳入教学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
4、着力探索普法创新路径。2025年,我局创新统计普法工作方式,推动法治宣传从“单向灌输”向“互动融合”转变,积极构建“线上广泛覆盖、线下精准触达”的普法新格局。线上依托数字化平台拓展普法广度,5月15日,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的背景、意义及关键条款进行专题解读与互动交流,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认知度;同时,积极运用“福建微清流”等本地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宣传内容2期,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线下结合重要节点开展贴近群众的普法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现场普法宣传2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向企业与公众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增强普法实效,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5、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为响应三明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扎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一方面,在街心公园、西门桥两处人流密集、辐射范围广的关键区域,集中悬挂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传横幅,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另一方面,着力内强素质、以考促学,先后组织我局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三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评估法律知识”线上专题考试,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全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注入务实动能。
(二)推进依法统计,筑牢数据根基。
1、强化统计培训指导服务。坚持以深化统计法治宣教与提升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年报、定报等专题培训会议平台,推动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培训深度融合,重点面向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宣讲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核心内容,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与统计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贯和统计业务指导。全年累计组织面向“四上”企业的专题培训6场,参训人员达200人次。同时,各专业分别于2月、8月及12月多次深入各乡镇和一套表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现场业务指导,并协助企业规范建立统计台账,有效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专业素质,为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保障统计公信力提供了坚实支撑。
2、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一是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并深入推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2025年,我局组织实施统计日常监督检查1次,并及时录入“闽执法”平台,未出现违规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二是着力提升执法质效。5月13日,选派统计执法骨干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案卷交叉评查;5月22日至23日,参与县司法局开展的全县2021—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会,通过跨区域、跨部门案卷互审与执法经验交流,进一步促进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3、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强化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与实战化水平,一方面,选派专业骨干深度参与国家及省市统计执法检查,通过以案代训积累办案经验,全年累计选派6人次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完成执法检查任务,有力提升了执法办案能力;另一方面,健全梯次培养机制,加大后备力量储备,2025年已有2名业务骨干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进一步充实了统计执法专业力量,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于8月12号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议,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时限。9月-10月期间,各专业严格按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分别对10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8家规以上服务业企业和2家事业单位、4家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以及1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并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及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统计报表数据的更正与上报。
二、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统计法治意识较薄弱。受部分乡镇及企业统计岗位人员流动频繁、队伍稳定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呈现参差不齐状态,导致统计法律法规在末端执行中存在认识偏差与落实温差。
(二)法治宣传亟需多元化创新。当前统计法治宣传形式仍较单一,对信息化、多渠道、多形态传播手段整合运用不足,制约宣传深度渗透与广泛覆盖,亟待创新载体、拓展路径,提升统计法治宣传质效。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扛牢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难题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聚焦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与落地实施,持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压紧压实统计监督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持续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贯通理解、一体落实,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从法治要求内化为政治自觉、转化为行动常态。
二是持续丰富普法方式。结合日常报表填报指导、入企走访服务等契机,对调查对象开展“靶向式”普法。通过建立“一企一策”普法清单,推动法律条文向典型案例转化,并借助宣传折页、新媒体矩阵等载体精准投送,切实将法治服务延伸至企业“末梢”,推动统计法治意识从“纸面”浸润至“心头”,筑牢依法统计、诚信调查的坚实根基。
三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常态化监督、重点核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遵法守法。同时,着力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责任追究的全链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清流县统计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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