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1日拟作出清流源顺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纸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流源顺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纸箱生产项目 |
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塘背村塘凤85号 |
清流源顺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包装纸箱200万只 |
见附表1 |
附表1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厂界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生产车间采取半封闭措施,油墨采用含低VOCs成分的水性油墨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2及表3控制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规定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cr、BOD5、氨氮、SS |
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清流县嵩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合理布局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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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根据危废管理名录要求,根据豁免条件严格落实固废贮存及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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