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三明市天泽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天泽丰氟石膏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6-12 16:43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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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6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12日-20246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市天泽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天泽丰氟石膏改扩建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温郊乡梧桐村(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

三明市天泽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年产20万吨氟石膏不变的情况下,依托已建厂房及设备,拟综合利用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

见附表1

  附表

污染源

产污环节

治理措施

验收要求

废水

洗车台废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不外排

道路冲洗水

经小沉淀池(4m3)沉淀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40m3),并回用于生产搅拌工序,不外排。

不外排

初期雨水

由初期雨水收集池(40m3)收集,并由水泵定期回用于生产搅拌,不外排。

严格落实措施,厂区15min内的初期雨水不外排。

废气

投料、搅拌

投料、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脉冲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氟化物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

投料、搅拌工序配套集气收集装置输送系统配套喷雾抑尘装置,厂房采取封闭措施厂区配套喷雾抑尘装置车间主入口外围设置防尘网。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噪声

厂界噪声

合理布局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

洗车台及沉淀池沉淀渣、布袋收尘等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落实措施要求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落实措施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

生产车间及厂区道路采取水泥硬化,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底及四周应做好防渗漏措施,制定相应环保制度,定期对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台等开展巡检和隐患排查,确保池体无渗漏、废水不外排。

落实措施要求

环境风险

委托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落实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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