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屏山二路口东北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清流县屏山二路口东北地块位于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村,地块面积为 40202 ㎡,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未利用地,其次是水田、果园和农村空闲宅基地,2010年5月,清流县通过招商引资计划引进了三明市和源鞋业有限公司,并与该企业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该企业缴纳了用地保证金。后续由于清流县政府调整规划用途,该项目并未落地,至2020年底,清流县退还了该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并重新启动该地块的征收程序,由于该地块闲置较久,所涉及的水田、果园、农村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大部分被周边居民开垦为旱地,种植蔬菜,农村空闲宅基地零星养殖家禽,其余无其他用途。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地块的历史土地使用类型主要为水田、果园、农村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后续大部分被周边居民开垦为旱地,种植蔬菜,其余无其他用途,其土壤状况调查工作首先采用相关资料的收集、人员访谈等方法确认地块环境状况。根据地块历史和现状资料的调查,分析可能污染源及污染区域,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应及排水管网,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地块农业用水来源为原先地块内的灌溉水渠。
4.根据清流县农业地质调查报告表明,可见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的耕地环境质量清洁,农产品是安全的。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7.地块周边以居民区为主,并无没有污染型企业。
8.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
经对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认为清流县屏山二路口东北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C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清流县永顺花园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吴祖荣 联系电话:13605977187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地质大队院内
联系人:谢殿荣 联系电话:1340055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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