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5-06 09:44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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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20243清流县总医院委托中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开展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地块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工人文化宫东侧,中心坐标:东经116.805892°,纬度:26.194357°。占地面积35193m2,其中农用地35060m2、建设用地133m2建设用地为地块北部的鸡棚、柴火房、住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园地、山林,现状大部分为荒地,调查地块北侧为山林,西侧为清流县工人文化宫,南侧为屏山路,东侧为农田。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经过对地块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

三、调查结果

受清流县总医院委托,中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2024年3月对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经过对地块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县总医院  

联系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人:杨维贞  联系电话:15060086076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科技园2号科研楼(中领科技大厦)三层

联系人:王棋   联系电话:1595915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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