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12-18 09:55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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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 2017年 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12月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有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 。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7'57.89"、北纬 26°11'35.44"。总用地面积为7244 m2。本地块现状为居民区,为桥下村虹桥新村,门牌号为19号至48号。地块北侧为桥下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桥下村居民区。 本地块现状土地用途为农村住宅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农村住宅用地,历史上为农用地,无生产企业,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受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有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对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福建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周边区域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 影像图等资料,调查地块土地用途为农村住宅用地,地块未涉及工矿 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镉、铅、镍、汞、砷、铜)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 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土壤中总铬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8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未有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 段的采样调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县桥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与屏山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军才  联系电话:1348988021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有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茶香路136号爱摩商业广场B2-1#3层19-20商务办公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6166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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