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信函、邮件、电话的方式向中共清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598-5322909
电子邮箱:qlxsfjbgs@163.com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城街19幢
邮政编码:365300
中共清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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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信函、邮件、电话的方式向中共清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598-532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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