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闽财农指〔2023〕119号)、(清农水〔2024〕177号)、(清农水〔2024〕138号)、(清农水纪要〔2024〕2号)和(清农水党组纪要〔2025〕4号)文规定,2024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全县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22户,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给予补助300元。共计拨付补助资金6.66万元,现将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
来人来电:0598-7920057 7920100
联系地址: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科教股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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