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前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等在建项目质量大安全检查的通报

日期:2018-09-30 17:07 来源:清流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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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

为贯彻执行“每月一检查”的工作及时了解县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平安工地、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电线电缆、电气化火灾专项综合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2018919日至930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国道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清流县林畲乡石曾线(石下口至石下村)公路改建工程、清流县林畲乡林畲至黄连地公路改建工程、清流县长校镇新江坊至留坑公路改建工程、清流县长校镇童家坑桥危桥改建工程、清流县余朋乡余朋村黄段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工程进展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级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度

    清流县林畲乡石曾线(石下口至石下村)公路改建工程、清流县林畲乡林畲至黄连地公路改建工程、清流县长校镇新江坊至留坑公路改建工程3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二、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

(一)质量外业

共性问题:

1、防撞墙施工工艺差,泄水孔与设计不符,且防撞墙底宽实测值小于设计值;防撞墙施工未按设计采用传力杆连接方式断开施工,而是全断开方式。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测量及工艺管控,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旁站及抽检频率,有效履职;防撞墙断缝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传力杆连接,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监理、设计同意后实施。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A标)

1K1+450550左侧弃渣未按环保要求及时填平并绿化。

处理意见:加强环保管理,弃渣应按要求及时填平绿化。

2K1+550570路段标高已达碎石层,用超粒径片石填筑,不符合路面结构层材料;

处理意见:挖除不合格材料,按设计要求采用合格材料填筑。

3K1+990K2+100边坡挂网锚喷施工现场锚杆间距实测3.5*2.3,超过设计值2*2,实测钢筋间距25厘米*23厘米,超设计20厘米*20厘米;锚杆未按设计要求做拉拔力试验,未按设计做定位器;伸缩缝设置未按设计断开,泄水孔未布设;

处理意见:停工整改;挂网锚喷严格按设计图施作,按要求整改到位,经监理复核,县质监站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4K2+510580右侧挡土墙墙背存在蜂窝、麻面现象,振捣不到位。

处理意见:加强片石砼挡土墙施工管控,确保结构物质量。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B标)

1、蛟井中桥防撞墙钢筋安装不顺直;

处理意见:防撞墙钢筋按设计要求施作。

2、黄柏洋大桥0#台梁体预埋伸缩缝钢筋超出桥面铺装厚度实测值15cm(设计12cm);

处理意见: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监理、设计同意后实施。

3K3+760右侧防撞墙钢筋实测值71cm(设计78cm),不符合设计要求;K3+760左侧砼水沟未按设计设置伸缩缝;

处理意见: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钢筋返工处理;砼水沟按要求设置伸缩缝。

(二)安全外业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A标)

1、施工路段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不足,如K1+400K2+000段。

处理意见:补充完善施工路段警告、限速标志。

2K2+000右侧和K2+210左侧高边坡治理工程钢管脚手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无双排脚手架,无人行通道、爬梯,无防坠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处理意见:暂停施工;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施工方案搭设钢管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3、部分路基边坡存在虚土、孤石未清理,存在溜塌隐患,如K1+400550左侧、K2+210左侧;

处理意见: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清除虚土、孤石,确保安全。

4K2+000200段高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未封闭完全,有行人、摩托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意见:按要求封闭完全,施工时加强人员管理,严禁行人、车辆进入。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B标)

1、部分路段警示警告标志牌设置不足,如黄柏洋大桥、与老省道交叉、已通车路段。

处理意见:完善警示警告标志牌,确保施工安全。

(三)质量内业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A标)

1、蛟井中桥1#左桩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孔深、孔径未注明设计值,检验结果写偏差值。

处理意见:按规范要求填写检验报告单。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B标)

1、黄柏洋大桥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未计算平均值和代表值,T梁预制检验报告单未填写实测值。

处理意见:按评定标准要求评定各分项工程,按规范要求填写检验报告单。

(四)试验内业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A标)

1、水稳配合比更换水泥后未进行配合比重新设计;

处理意见:水稳配合比在更换水泥后必须进行配合比重新设计;

2、砼试块标养室湿度不达标,大部分砼试块表面干燥,砼试块出入库台账未建立;

处理意见:砼试块标养室温湿度必须达到规范的要求,必须建立砼试块出入库台账;

3、细集料报告(编号2018JA-XJL-014)中表观密度明显错误,结论却是合格的;所有的水泥初凝时间试验记录与试验实际情况不符,所有的水泥抗折强度记录中无破坏荷载原始数据;桥面铺装配合比报告(编号2017JB-HP-004)未进行抗渗性能试验;

处理意见:要求试验人员认真试验,按规范要求出报告;水泥试验记录反映了试验人员无法按规完成水泥试验,要求水泥试验外委给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桥面铺装配合比报告(编号2017JB-HP-004)必须进行抗渗性能试验。

(五)总监办

1、缺少黄柏洋大桥5#-3T梁监理抽检资料。

处理意见:应按要求做好平行抽检资料。

2、砼试块标养室温湿控设备未检定,合格标签已到期,湿度不达标,大部分砼试块表面干燥,砼试块出入库台账未建立;

处理意见:砼试块标养室温湿控设备必须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标养室温湿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砼试块出入库台账必须建立。

3、监理单位砼对B标抽检的抗压强度报告仅到2018.8.27,施工单位砼抗压强度报告有做到2018.9.23,监理单位未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砼抗压强度试验;

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砼抗压强度试验。

4、未对施工单位的桥面铺装配合比进行验证;监理单位对B标原材料抽检未按规范进行,如水泥、集料仅抽检到6月,钢筋仅抽检到5月;

处理意见: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桥面铺装配合比进行验证;监理单位原材料抽检必须按规范进行;

(六)安全内业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A标)

1K2+050右侧和K2+150左侧高边坡治理工程未编制专项风险评估,专项方案不详尽,未经过专家论证;

处理意见:重新编制高边坡工程施工专项风险评估,补充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并经过专家论证,批复后组织实施。

2、项目部月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签字只有项目经理一人;

处理意见:资料要完整,参与检查的人员都要签字。

G534(纵七线)清流县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B标)

1、项目部月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签字只有项目经理一人;

处理意见:资料要完整,参与检查的人员都要签字。

(七)环境保护

1A标应加强K1+919-K2+521高边坡卸载管理,严禁随意弃土,注意环保、水保工作,同时监理需加强日常监管。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项目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二、清流县林畲乡石曾线(石下口至石下村)公路改建工程

(一)外业情况

1、沿线警戒线不足;

处理意见:加强沿线的安全巡查和防护,增设安全警戒线等标志。

28月份通报路面浇筑纵缝拉杆预埋钢筋未整改;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钢筋间距布置,对钢筋间距不足路段进行补筋处理。

(二)内业资料

18月份通报未及时整改反馈。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及时按通报要求整改,并反馈至我站。

(三)环境保护    

严禁施工废水、废渣随意乱倒,注意加强施工环境保护。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项目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三、清流县林畲至黄连地公路改建工程

(一)安全外业

1、沿线临边、临河路段安全防护不足(如K3+400-K3+800路段)。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临边、临崖路段的安全防护,确保村民进出安全。

(二)内业资料

1、安全员合同于2018131日到期,技术负责人安全证件于2018825日到期,未及时更新。

处理意见: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并建档造册。

2、未及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

处理意见:及时召开工地例会,并形成会议记录。

3、安全、施工日记未及时记录更新。

处理意见: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及时记录施工、安全巡查情况,确保施工、安全日记与现场同步。

4、工程项目未见开工报告,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未报监理审查。

处理意见:及时按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告,并报监理审查。

(三)环境保护    

严禁施工废水、废渣、表土随意乱倒,注意加强施工环境保护。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项目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四、清流县长校镇童家坑桥危桥改建工程

(一)外业情况

1、桥台浇捣不顺直、不美观;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工艺技术交底,学习其他工地桥梁施工经验,提高施工工人钢模搭接技术,防止构造物发生变形。

2、台背回填填料较差;

处理意见:台背回填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填料,做好台背回填处理工作,确保桥台不沉降。

3、施工现场桥面伸缩缝及布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

4、沿线安全警示不足;

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沿线安全巡查,确保施工期间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

(二)内业资料

1、未及时对质量安全通知书18号、21号进行反馈。

处理意见:施工、监理应及时对通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并将反馈情况上报我局质监站。

(三)环境保护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环境保护,严禁弃土、乱填、乱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五、清流县长校镇新江坊至留坑公路改建工程

(一)外业情况

1、沿线安全警示不足;

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沿线安全巡查,确保施工期间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

(二)内业资料

1、施工、安全日记不规范、内容较简单;

处理意见:施工、安全日记应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存在安全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内业资料混乱;

处理意见:建议对“一月一督查”、质量责任登记等有关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三)环境保护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环境保护,严禁弃土、乱填、乱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六、清流县余朋乡余朋村黄段公路改建工程(余朋政府至余朋小学)

(一)安全外业

1、施工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

处理意见:施工期间应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现场,确保施工安全。

2、沿线两侧人行道施工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排查,并做好街道两侧的安全防护,确保村民出行安全。

(二)质量外业

1K0+050-K0+100路段居民门口水泥混凝土路面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与路面同高。

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对该段路面进行返工处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该项目终点小学口衔接处未设置双车道至单车道的过渡段。

处理意见:业主单位应及时与设计沟通,并做好该段双车道至单车道过渡段的衔接。

(三)环境保护    

严禁施工废水、废渣随意乱倒,注意加强施工环境保护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项目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大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编号2018-212018-26)及市质监站(G5342018-30的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并按要求上报反馈材料。下阶段请建设单位督促各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安全,项目进度有序可控推进,同时抓好在建项目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30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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