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编码:2408-350423-04-01-440459)建设,对于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提升人民生活出行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余朋乡。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路线起于余朋乡泰山村,终于余朋村。道路全长1200米,全线按四级农村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5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排水、边坡防护等基础设施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8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30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30%),其余由县财政安排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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